麻阳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一、 拟出让土地概况:
1、宗地位置:位于高村镇大栗林村原城西安置B区45号;
2、面积:120平方米;
3、用途:住宅用地;
4、出让年限:70年(至2090年4月29日止)。
二、 规划要求: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相关规划指标要求。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0年07月8日 至 2020年08月7日 到 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城东麻阳苗族自治县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办公大楼408室)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0年07月28日 至 2020年08月7日 到 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8月7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0年08月7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麻阳苗族自治县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办公大楼7楼大会议室(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为准)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地块:2020年07月28日08时00分 至 2020年08月8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并依法出具成交确认手续;
(三)买受人自行办理土地出让登记手续,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税费由买受人负责。
(四)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竞买人一经签署《竞买须知》并参与竞买,即表示同意接受和自愿遵守本公告及《竞买须知》等相关挂牌文件的全部条款。
(五)竞买人在取得竞买资格的同时,必须有效报价一次。
(六)本次挂牌仅接受单独书面申请,不接受网络、信函及电话等方式申请。
(七)本地块不设挂牌出让底价(及起始价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2115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