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02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定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1218日之前)进行申请。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法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麻阳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办公室

            式:    0745—5012278                 

序号

权利人代表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小班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余学健

森林、林木

大桥江乡石垅溪村六组早毛岭

山脊分水

余庆礼山

山角水坑

小山脊分水

167

6.8

林地

2

余庆礼

森林、林木

大桥江乡石垅溪村六组早毛岭

山脊分水

坡角水坑

坡角水坑

余学健山

166

10

林地

公告单位: 麻阳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11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