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预公告
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预公告
麻国土资预告字〔2018〕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研究,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拟于近期公开拍卖出让以下两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麻招拍挂2018-14 | 宗地总面积: | 69331.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高村镇城东新区荷花路西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小于2.2 | 建筑密度(%): | 小于3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60 | ||||
土地用途明细:住宅用地 | |||||||
宗地编号: | 麻招拍挂2018-15 | 宗地总面积: | 35750.9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高村镇城东新区荷花路西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小于2.2 | 建筑密度(%): | 小于3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60 | ||||
土地用途明细:住宅用地 |
以上宗地的相关拟出让条件、规划指标和参考起始价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基准地价成果的前提下,如发生变化,请以正式发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为准;宗地的建设要求等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以地块正式拍卖出让时的拍卖文件内容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有用地意向者可到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意向竞买预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电子邮件和邮寄报名。申请报名资料包括:
(一)申请书,其中应当表明承诺的土地价格;
(二)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三)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应按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等。
四、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将根据用地意向者实际预申请情况,适时组织实施预公告地块的正式出让活动。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15211511000
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