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麻国土拍告字〔2018〕09号)
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麻国土拍告字〔2018〕09号
经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麻招拍挂2018-15 | 宗地面积 | 35683.53㎡ | 宗地坐落 | 高村镇城东新区荷花路西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2.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60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竞买保证金 | 2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309218BB0161 | |||||
起始价 | 3100万元 | 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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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本宗地最终面积以国土部门出让红线图为准;2、竞拍活动当日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则另行通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申请的除外。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11月24日至 2018年12月13日到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城东麻阳苗族自治县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办公楼507室)、怀化金海拍卖有限公司(怀化市湖天大桥旁新时代广场北塔1401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8年11月24日至 2018年12月13日到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办公楼507室)、怀化金海拍卖有限公司(怀化市湖天大桥旁新时代广场北塔1401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3日16时00分。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我局将在2018年12月13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8年12月14日11时28分在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举行(城东麻阳苗族自治县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办公楼7楼大会议室)。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二)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保留价,通过现场竞价并不低于保留价,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由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和怀化金海拍卖有限公司联合拍卖,具体由怀化金海拍卖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并依法出具成交确认手续。
(四)买受人自行办理土地出让登记手续,并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关税费。
(五)买受人应严格遵照执行国土资发[2010]204号《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坚决制止擅自调整容积率行为。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现状拍卖出让,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竞买人一经签署《竞买须知》和《竞买协议》并参与竞买,即表示同意接受该宗地的现状和瑕疵并自愿遵守本公告及《竞买须知》等相关拍卖文件的全部条款。
(七)本次竞买报名需同时分别交纳2000万元竞买保证金和200万元履约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3日16时00分。
(八)本次拍卖仅接受书面申请,不接受网络、信函及电话等方式申请。
八、 联系方式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怀化金海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汤先生
联系电话:15211511000(李先生) 15274528888(汤先生)
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麻阳支行
?银行账号:1914 0245 2900 0006 468
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怀化金海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怀兴支行
银行账号:1914 1004 0920 0019 868
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怀化金海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