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局)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http://www.mayang.gov.cn 发布时间: 2018-03-12 00:00 【字体:大 小】 坐落于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建设南路,麻阳苗族自治县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局的不动产证因保管不善,不慎遗失。土地证号和房产证号分别为:麻国用(99)第1833号,麻房字第6877号、麻房字第6847号。根据《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付晓梅 2018 年3月9日 注:声明公示时间为十五个工作 分享到 来源: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