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麻阳县经科商粮系统领域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局属二级机构,相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麻安委〔2018〕33号文件精神,严厉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违法行为,经研究同意,现将《麻阳县经科商粮系统领域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麻阳苗族自治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

2018年8月20日



                                       麻阳县经科商粮系统领域打击假冒特种

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麻安委〔2018〕33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抓好我局系统领域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规范特种作业安全培训和证书管理,根据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的要求,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法查处我局系统领域企业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等各种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冒安全监管部门网站及通过网络制假售假行为,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行为,严格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有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及故意使用假证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将依法处罚,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抓好此项工作,成立我局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米仲生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的副局长黄始诚担任,成员由局安监办、相关股室负责人及局属二级机构负责人组成。

三、治理重点

(一)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二)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

(三)假冒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政府网站,从事虚假信息兜售、制假售假行为。

(四)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查验,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

(五)特种作业操作证超过复审日期未按时复审。

(六)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账资料。

四、治理时间

2018年8月下旬----12月底

五、分步治理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8月20日以前)

根据麻安委〔2018〕33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好本局的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对规模工业、商业、粮食等系统领域企业进行宣传,大力宣传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行动的重要意义。

(二)自查自改阶段(2018年8月21日----8月31日)

系统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对照《特种作业目录范围》及治理重点,全面自查自纠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检查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其内容包括姓名、准操作项目、发证机关、有效期等,各生产经营单位务必在2018年9月15日前,将本单位的摸底台账上报到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企业安全监管办公室,联系人:黄军,电话:13874403399.

各生产经营单位查验持证人员证书真伪方式:一是进入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依次点击“服务”---“服务大厅”---“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二是进入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http://hunansafety.gov.cn,依次点击“办事服务---“个人安全资格查询”(网页右下角位置)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9月---12月底)

按照麻安委〔2018〕33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局将认真查处系统领域企业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会同县安监、食药工商质监、住建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严肃处理无证上岗、持假证上岗等行为,严厉打击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及时封堵或关闭假冒网站。

六、及时总结

按照麻安委〔2018〕33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按时上报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梳理,及时做好总结,并上报县安委办。

附:特种作业目录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