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构成情况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六、其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24年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麻阳苗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3、指导全县民政工作和基层民政组织建设;
4、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
5、负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使用和监督;
6、负责全县社会组织、社会救济、城乡五保特困人员供养、敬老院建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村民自治、村务公开、行政区划、地名标志、社会福利、社会事务、流浪乞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婚姻登记、收养、殡葬改革、福利彩票发行、革命老区等日常工作;
7、承担县慈善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二级单位11个: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救急难事务中心、殡葬事务管理所、社会福利院、社会组织管理中心、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中心、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事务中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慈善会事务中心、福利彩票销售管理站、中心敬老院。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法治股)、规划财务股、社会救助股(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基政社区和地名区划股(革命老区管理股)、社会事务股(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
我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麻阳苗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9921.8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98.32万元,增长14.09%(主要是今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21.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00万元。
2、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9921.8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98.32万元,增长14.09%(主要是今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13.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54万元、其他支出6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9921.8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98.32万元,增长14.09%。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13.63万元,占92.86%、卫生健康支出45.69万元,占0.46%、住房保障支出62.54万元,占0.63%、其他支出600万元,占6.05%。
1、基本支出
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866.86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81.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9万元。
2、项目支出
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905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专项工作经费31万元;百岁老人生活及护理费45万元;民政事务专项资金100万元;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285万元;高龄老人生活补贴494万元;老年福利50万元;民政局敬老院工资及社保费300万元;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20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80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540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850万元;临时救助支出200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50万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500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200万元;社救人员经费10万元;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60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60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六、其他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预算单位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76.8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8万元。主要是办公费项目的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6.8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0.84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上年度部分票据放在本年度报账。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8万元。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7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3.2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差旅费20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邮电费0.8万元。
4、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资金计划。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3 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6、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无新增资产
7、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4年我单位整体支出9055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7个,涉及项目支出9055万元,其中专项工作经费31万元;百岁老人生活及护理费45万元;民政事务专项资金100万元;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285万元;高龄老人生活补贴494万元;老年福利50万元;民政局敬老院工资及社保费300万元;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20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80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540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850万元;临时救助支出200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50万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500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200万元;社救人员经费10万元;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60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预算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