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构成情况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六、其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20年预算公开表
1、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
2、2020年收入预算总表
3、2020年支出预算总表
4、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表
5、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5-1、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6、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7、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8、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2020年基金预算拨款支出表
10、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麻阳苗族自治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民政局主要职能有: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3、指导全县民政工作和基层民政组织建设;4、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5、负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使用和监督;6、负责全县社会组织、社会救济、城乡五保特困人员供养、敬老院建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村民自治、村务公开、行政区划、地名标志、社会福利、社会事务、流浪乞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婚姻登记、收养、殡葬改革、福利彩票发行、革命老区等日常工作;7、承担县慈善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构成情况
民政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职能股室6个,分别为办公室人事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计划财务股、基层政权建设和地名区划股、社会救助养老服务股、社会事务股;下设13个二级单位,分别为婚姻登记处、慈善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社会组织管理中心、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管理中心、福利彩票销售管理站、救急难办公室、低收入家庭认定办公室、光荣院、社会福利院、中心敬老院、殡葬事务管理、烈士陵园管理,其中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和殡葬事务管理财务独立。
我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麻阳苗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2711.41万元,比上年增加474.67万元,增长21.71%,增加原因是包括上年结转结余,2020年含上年结转1171.29万元,因此增长幅度较大。其中:经费拨款1540.1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171.29万元。
2、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2711.41万元,含上年结转1171.29万元,比上年增加474.67万元,增长21.71%,增加原因是包括上年结转结余,2020年含上年结转1171.29万元,因此增长幅度较大。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4.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7.86万元、农林水支出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0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40.1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45.96万元,减少29.55%。减少原因为机构改革,职能减少,相应减少了人员和相关经费。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008.22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5.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5.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56万元。
2、项目支出
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531.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长寿旅游发展专项31万元,主要用于百岁老人保健费;高龄老人生活补贴专项387.9万元,主要用于80-99岁高龄老人每月生活补贴;敬老院管理专项78万元,主要用于各乡镇敬老院日常管理经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专项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低保户资金发放;社救经费专项27万元,主要用于精简退职人员每月生活补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数据。
六、其他情况说明
1、行政运行经费
2020年预算单位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633.5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71.03万元(其中用上年结转结余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有427.84万元)。主要是殡葬事务管理运行经费项目的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30.6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6万元。2020年我局持续实行有效的节约机制,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持续大幅度减少。
3、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0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主要用于公务出行。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5、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0年我单位整体支出1540.1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5个,涉及项目支出531.9万元,分别有社救人员经费27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配套8万元、敬老院管理经费78万元、长寿旅游发展资金31万元、80-99岁高龄老人生活补助387.9万元。以上项目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6、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单位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救济费”:是指按规定开支的城乡贫困人员、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费,福利、救助机构发生的收养费以及救助支出等。
“生活补助”:是指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等。
麻阳苗族自治县民政局2020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