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2023年上半年,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民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民政工作会议部署,以兜底保障为重点,聚焦乡村振兴,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扎实社会救助民生保障
1.兜牢民生底线。我县救助对象基本做到了精准认定,符合条件的对象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有力地推动了我县社会救助工作的发展。截至2023年6月底,我县共有农村对象4865户10649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839.72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570户986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235.52万元。人均救助水平390.65元/月,累计保障3792户6809人,特困供养对象1838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476人,农村分散供养对象1323人,城市分散供养对象39人,累计保障10924人,累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671.2万元。同时我们还切实加大了临时困难救助力度,全县临时救助累计救助730人次,累计发放救助资金65.02万元。
2.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切实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联合财政局制定《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按照省、市要求,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4600元/年提高到5004元/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00元/月提高到65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0140元/年,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6504元/年。
3.加大专项工作治理力度。结合城乡低保应保尽保护围增效工作,制定“三湘护农”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县民政局惠农补贴资金检查发现问题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排查整改和乡镇低保常态化督导工作,局分管领导带队抽查摸排民政领域惠农补贴经办人员玩忽职守、工作不实、优亲厚友、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套取民政惠农补贴资金等问题。截至6月,全县共计追回超过三个月领取低保资金2.56万元。新增农村低保173户340人,取消174户371人,调类24户68人,新增农村低保边缘家庭110户399人,取消38户154人,其中112人符合重残重病条件纳入低保“单人保”保障;新增城市低保12户18人,取消30户44人,调类1户1人。城乡低保专项排查工作成效不断彰显,“关系保”“人情保”“错保”“脱保”“漏保”问题明显减少,城乡低保环境不断净化,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4.低收入认定工作有序开展。利用怀化市民政局社会救助核对一体化平台和县纪委“互联网+监督”平台开展信息比对工作。1-6月,共计信息比对702户2365人。其中城乡低保132户481人,特困供养82户112人,低保边缘182户703人,医疗救助306户1069人,实现新申请社会救助对象100%信息化核对。
5.提升特困供养服务质量。一是提升特困供养集中入住率。根据怀化市《关于做好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的通知》我局于5月份开展了全县范围内集中特困供养人员自理能力鉴定,并组织人员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入户走访行动。根据县乡两级民政机构鉴定情况及实地查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体状况、生活现状,在充分征求特困人员意愿的基础上,按程序将分散特困供养中的失能失智人员转为集中供养人员,截至6月,已将22名分散特困供养人员转入县级中心敬老院集中供养。二是积极开展老年人评估。结合省厅为特困供养机构配置康复辅具工作及市局的老年人评估工作,对辖区内城市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和特困供养人员进行了一次能力评估,本次共计评估522人。
(二)养老服务与儿童福利事业稳步发展
6.提升基本养老服务水平。一是落实高龄补贴审定和发放,截至目前高龄老人13386人,百岁老人35人,累计发放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64500元,预计下半年发放450万元高龄老人津贴。二是完成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建设,以实施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小改造”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大民生”,让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更安全、更便捷,本年度重点民生实事任务为完成1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截至6月,按照每户3000元的标准,已完成40户“适老化”改造施工。三是力争养老真抓实干激励,2023年以来,由分管副县长滕春霞同志带队向省民政厅、市民政局领导汇报工作,争取上级部门对麻阳养老服务真抓实干工作的大力支持。同时赴城步县民政局学习成功经验。截至6月,已完成养老服务机构安监网建设,加快农村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吕家坪镇、兰里镇等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基础施工完成验收,等待采购内置设备。农村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按进度达到40%。四是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和布局规划。深入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房屋建筑、疫情防控和防汛工作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消防改造,目前正在对锦和敬老院和吕家坪敬老院进行消防改造,绿溪口敬老院、江口敬老院正在招投标,锦和敬老院已经完工。逐步完成老旧小敬老院的关停并转,目前已制定初步合并方案,将提交县委、县政府通过。打造一乡一村一社区养老服务示范点,将吕家坪镇吕家坪社区,隆家堡乡步云坪村、岩门镇黄双冲社区定为示范点。
7.落实儿童福利政策。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1100元/月;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1500元/月;艾滋病感染儿童参照孤儿标准同等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第一档参照孤儿标准同等保障,第二档按不低于孤儿标准的50%保障。截至目前,全县孤儿24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05人,本年度新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人,取消16人,累计发放孤儿资金15.7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金94.97万元,办理收养3起。
(三)城乡社区治理和地名区划管理规范稳定
8.规范指导城乡社区治理。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督导村(居)务公开、村(居)务监督和村民民主议事协商会议制度的落实;开展清廉村居创建,明确了2023年度的73个清廉村居创建示范点,跟进指导创建,配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落实好相关工作;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高标准完成全国基政系统日常数据更新;指导村(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
9.落实地名区划管理工作。根据省市联检安排,配合芷江、鹤城区完成了麻芷、芷鹤麻两处边界联检任务;完成了城区主次干道路牌及高村镇4个社区门牌招投标;及时更新修正地名信息库数据,完成了省地名录、典、志资料上报扫尾工作。
10.做好革命老区项目管理工作。按要求完成我县老区村的基本信息录入;开展2022年项目资产及以往年度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工作;稳步跟进2023年度2个老区村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做好项目前期筹备工作。
(四)社会福利事业稳中有进
11.残疾人保障精准有力。一是提高残疾人保障力度。残疾人“两补”发放标准提高至80元每人每月,并实行按月发放。截至2023年6月底,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总人次49159人,其中重度护理补贴29612人次,发放金额236.896万元。困难生活补贴19547人次,发放金额156.376 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总计发放金额393.272万元。二是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整治工作。会同残联等相关部门对照卫生健康死亡人口、公安人口库、监狱服刑等数据定期开展比对,并做好新增纳入和清退工作。2023年,我县1至6月新增重度护理补贴对象178人,新增困难生活补贴对象127人,因保障对象去世取消186人;因低保退出及其他不符合条件取消两补的98人。
12.慈善募捐力度加大。开展“迎新春送温暖”慰问活动,走访慰问洪灾困难户、困境儿童、困境老人、五保户,给他们送去了大米、食用油、面条、牛奶、棉被、床上三件套等;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六·一”主题活动。筹集资金0.3万元,携手县未保办、县民政局、县社工总站,深入到兰里镇兰生村小学,为学校的9名小学生送去了书包、文具、彩笔、衣服,举办了一次集体生日会。开展“放飞梦想·快乐成长”爱心捐赠活动,给95个孩子送去了夏季运动服、运动鞋,还送去了米20袋、油10桶等爱心物资。上半年募集慈善物资1170个(件),价值12.1万元。发放慈善物资1170个(件),价值12.1万元,惠及3080人次。为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不断优化
13.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对已返乡安置的流浪乞讨人员全部建立了信息台账和重点人员信息库,定期开展回访,对属于外流人员街面流浪乞讨的,发信息给当地救助管理站,引起他们重视和关注。开展“6.19”开放日活动,邀请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爱心人士对救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组织“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活动,站内救助152人次,站外救助18人次,共发放棉被10套,衣裤30多件,大米20多袋,食用油20多桶,方便面、八宝粥、矿泉水等100多件,鞋30双。
14.婚姻登记管理不断规范。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修订了内部管理制度,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创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持续良性发展,截至7月3日,共办理结婚登记880对,离婚登记368对,补发结婚证247对,补发离婚证34对,登记合格率100%;做好婚育“一件事一次办”前期准备工作,加大宣传,婚检率明显提高,截至目前全县共参加婚检800多对。开展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据补录工作,2003年至2022年婚姻登记信息约为6000对/年,共计9万多对,严格按照省厅规定的时间进度,共完成信息补录5万多对。
15.殡仪服务工作有序开展。做好县城区域集中治丧,截至7月初,来我馆集中治丧有291起,接待丧属3.8万余人次;规范殡葬服务行为。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对所有的殡葬服务项目以及丧葬用品销售价格进行明码标价并上墙张榜公布;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形势,执行24小时循环值班,做好夏季殡葬服务高峰期的防火、水、电、油、雷击等各项安全隐患的防范工作;加快实现身后“一件事一次办”进度。
16.抓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社工站建设。我县现有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184家,其中社会团体9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87家,共注销15家,其中民非10家,社会团体5家。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排查整治工作,对全县97家社会团体进行摸排,未发现存在违法组织。加强乡镇社工站建设。截至目前,共完成社工培训1次,召开工作推进会2次,完成各类入户探访300余户,开展专业活动2场,各类宣传活动3次,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推文10余篇,其中省级媒体报道2篇,县级媒体10余篇。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社会救助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够
一是低收入人口摸排力度有待提升。目前部分乡镇存在对救助对象类别分类不精准,入户摸排不仔细,已纳入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等社会救助对象未纳入监测对象等问题。二是救助政策宣传不到位。民政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有待提升,部分困难群众对政策的理解有偏差。部分工作人员的政策解读宣传力度不到位,沟通表达能力有待提升。
(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困难
一是目前农村群众普遍未形成对互助养老模式的认知,对于部分需要自主承担的费用(如助餐费)接受度有限;二是要建立完整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体系,需要有专门的场所和基础服务设施,有效的激励机制去带动社工、志愿者、村干部和当地居民参与,如助餐、医疗、上门照料等服务也需要一定的成本,目前地方财政紧张,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应的服务成本经费保障困难。三是乡镇敬老院消防改造,资金困难,目前正在积极向县级财政争取资金,但地方财政困难,支持力度十分有限。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
一是协助县乡村振兴局抓好有返贫风险贫困人口的监测预警,防止脱贫人口反弹和新增贫困人口。做好我县低收入人口动态摸排工作,及时根据困难群众家庭情况开展动态管理工作,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各乡镇,局机关各股室、二级单位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借助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媒体平台,及时解读各项民政兜底保障政策,积极宣传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成效。同时,进一步提升基层干部的政策解读能力,加强政策培训,有利于更加精准地为群众办实事。
(二)围绕“世界长寿之乡”品牌加快发展养老事业。
充分发挥已申报到的“世界长寿之乡”品牌作用,探索通过招商引资举办医养结合社会化运营的康养机构,充分发挥长寿养护楼效益,提高社会化养老机构覆盖率和床位数占比。同时围绕农村互助养老、全面推进医养结合、打造世界长寿乡品牌全方位融入养老服务工作等方面制定切实有效措施,真抓实干,探索我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新路径。
(三)围绕提升民政专项服务效能
继续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配合组织部门跟进帮助基层村社区干部落实报酬待遇。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加强社会工作者专业人才队伍发展培育,完善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体系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发挥慈善事业作用,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扩大对基层农村的捐助力度,结合身边慈善的典型和亮点,讲好慈善故事;加强婚姻登记管理,深化婚俗改革。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持续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加大社会组织执法力度,打击非法社会组织。
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党组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