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县民政工作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局上下齐心协力,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积极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以兜底脱贫为重点,强化服务意识,狠抓政策落实,为全县民政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

1.扎实开展全县低保清理核查工作。为加强和改进城市低保工作,切实解决“违规保”、“拆户保”问题,我县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制定了《关于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麻民字〔2020〕16号),就工作目标、保障对象、重点核查对象、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多次召开民政工作会议,对18个乡镇的民政员进行业务培训,规范城乡低保的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等程序。并组织6名党组成员分组带队下乡,安排局内18名中层干部跟进、督促、协助各乡镇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和低保清理核查工作,按照不低于新增户数30%的比例进行入户核查,并填写入户核查表,形成了详细台账备查。截至6月,共清退111户381人,新增644户,1666人,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人均救助水平。根据今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要求,我县从2020年元月1日开始调整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标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4000元/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510/月。截至6月份,城市低保累计发放4312户8202人,累计发放资金295.5万元。农村低保累计发放27547户64451人,累计发放资金17311.1万元。

3.切实抓好临时救助工作。截至6月份,县本级共临时救助3555人次,救助金额292万元。

4.扎实推进特困人员供养工作。我县现有特困供养人员 1867人,其中集中特困供养人员513人,月人均供养标准为800元;分散五保供养人员1354人,其中农村月人均供养标准为450元,城市月人均供养标准为650元。现建有乡镇敬老院20所,中心敬老院1所,共有床位数11030个,已入住特困人员513人。加强了疫情期间和汛期敬老院的安全管理,做到24小时值班,确保电话保持通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密切关注地势较低、沿河近、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敬老院相关情况,截至目前无安全事故发生。

5.低收入认定工作有序开展。通过“互联网+监督”平台开展信息比对工作,截至6月,共计完成信息比对1066户3551人;通过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开展信息比对,坚持每月比对1-2次,抽样比例达到100%。其次指导乡镇民政员与申请低收入家庭认定成员签订授权委托书,共签订委托书1066份,实现申请比对家庭全覆盖。

二、社会福利事业进一步发展

1.儿童福利事业健康发展。2020年孤儿养育费进行了提标,社会散居孤儿补贴标准提高到了每人每月950元,机构孤儿养育补贴标准提高到了每人每月1350元。

2.福彩福利事业持续发展。做好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根据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要求,今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5元,截至6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累计发放27285人次,累计发放金额177.3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累计发放16237人次,累计发放金额105.5万元。加大福利彩票销售任务,使之成为筹集福利资金的重要渠道,半年共销售福利彩票668万元,位居全市第五。

3.慈善事业持续发展。县慈善会坚持“扶贫济困”宗旨,积极开展多形式的慈善活动,着力营造社会向善氛围,慈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截至6月累计募集资金及物资折币共60万元,其中向县特殊学校捐款捐物共3万余元,疫情期间募集13.9万元,全部捐向相关医疗机构并向社会公示。

三、公共管理服务进一步提升

1.抓好社会组织管理。深化社会组织管理改革,持续开展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的情况排查和清理工作,同时督促各类社会组织、社会团体配合开展禁毒宣传、扫黑除恶宣传等工作,指导和协助办理注册登记和年检手续。截至6月份,新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组织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个,完成年检132个。 

2.积极参加婚姻登记等级评定工作。进一步规范婚登档案管理,全面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化管理,逐步建立完整统一的婚登信息数据库,有效遏制了重婚、骗婚、冒名顶替等现象,截至6月,我处共办理结婚登记1179对,离婚登记673对,补发结婚证331对,补发离婚证35本,登记合格达100%。

3.持续做好城区殡葬改革集中治丧工作。坚持执行集中治丧应急值班制度,局党组成员带队,和局内中层干部分组值班,每天与社区对接排查违规治丧情况。截至6月,共成功劝阻10余次违规治丧行为。

麻阳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