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民政局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麻阳苗族自治县民政局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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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事项 |
实施依据 |
具体检查对象(含数量)或 |
检查内容(项目) |
拟实施检查时间 |
检查 方式 |
年度检查 频次 |
承办机构 |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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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年12月29日实施) |
全县养老机构5家,抽查比例为20%。 |
1.备案情况监督检查; 2.合同管理监督检查; 3.信息公开监督检查: 4.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5.养老服务质量安全检查; 6.突发事件应对监督检查; 7.从业人员监督检查; 8.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9.资金安全监督检查; 10.服务收费监督检查; 11.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检查; 12.食品安全情况监督检查; 13.养老机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手续查验;14.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监督检查: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鉴定是否规范; 15.养老机构燃气安全使用监督抽查。 |
3月-11月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一年1次 |
麻阳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 |
是跨部门联合检查。牵头部门为县民政局,配合部门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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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苗族自治县民政局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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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检查事项 |
实施依据 |
具体检查对象(含数量)或“双随机”抽查对象(含总数及比例) |
检查内容(项目) |
拟实施检查时间 |
检查方式 |
年度检查频次 |
承办机构 |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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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殡仪馆的行政检查 |
《殡葬管理条例》 《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 第五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民政部门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
麻阳苗族自治县殡仪馆 |
1.运营管理监督检查。 |
2026年3-12月 |
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
1 |
麻阳苗族自治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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