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度重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怀化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怀办发电〔2024〕11号)和《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麻阳苗族自治县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麻办通〔2024〕4号)的要求,现将麻阳苗族自治县民政局所承办的2024年省级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提高困难群体救助标准及提升基本养老服务水平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附件1
重点民生保障仗项目数据评估认定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名):
项目名称 |
指标名称 |
目标任务数量 |
实际完成数量 |
提高困难群体救助标准 |
1.城市低保标准从不低于650元/月提高到不低700元/月;2.农村低保标准从不低于5000元/年提高到不低于5400元/年;3.散居孤儿从1100元/月提高到1150元/月;4.集中养育从1500元/月提高到1600元/月;5.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80元/月/人提高到90元/月/人;6.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80元/月/人提高到不低于90元/月/人。 |
1.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700元/月;2.农村低保标准 提高到5400元/年;3.散居孤儿提高到1150元/月;4.集中养育孤儿提高到1600元/月;5.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90元/月/人;6.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90元/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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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资金投入情况 |
投入资金总数:51410000元,其中:中央和省级投入资金46130000元;市州、县市区配套资金5280000元;其它资金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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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及群体数量 |
1.累计保障农村低保58606户128474人;2.累计保障城市低保6883户11882人;3.保障孤儿22人;4.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09人,5.保障困难残疾及重度残疾人820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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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成效 |
于2024年1月完成提标,提标部分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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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政策措施 |
麻阳苗族自治县民政局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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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验收情况 |
于2024年1月完成提标,提标部分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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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自评意见 |
已完成目标,同意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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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估认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1
重点民生保障仗项目数据评估认定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名):
项目名称 |
指标名称 |
目标任务数量 |
实际完成数量 |
提升基本养老服务水平 |
1、完成188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建设;2、完成4个老年助餐服务点建设。 |
1、已完成188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建设;2、已完成4个老年助餐服务点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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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资金投入情况 |
投入资金总数:776000元,其中,中央和省级投入资金776000元;市州、县市区配套资金0元;其它资金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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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及群体数量 |
为188户困难老年人完成居家适老化改造建设;完成4所老年助餐服务点建设,惠及老年人1813人,覆盖特殊困难老年人22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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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成效 |
1、于2024年10月完成188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2、于2024年10月完成4所老年助餐服务点建设,惠及老年人1813人,覆盖特殊困难老年人22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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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政策措施 |
麻阳苗族自治县民政局《麻阳苗族自治县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2024年度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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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验收情况 |
于2024年10月完成188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全部验收合格;于2024年10月完成4个老年助餐服务点建设,全部验收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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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自评意见 |
已完成目标,同意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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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估认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重点民生实事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麻阳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国家投入 |
省级投入 |
市州投入 |
县市区 投入 |
其他 投入 |
合计 |
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 |
18.8 |
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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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 |
老年助餐服务点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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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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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
2907 |
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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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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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2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
423 |
95 |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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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8 |
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222 |
39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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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 |
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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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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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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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杨璇 联系电话:15096233434 填报时间:2024年12月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12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向县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专班与有关部门反映。
县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专班地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七楼,邮编:419400,联系电话:0745-5822248。
举报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麻阳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