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击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行动针对的主要是未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也未在编制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其他国家、地区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

打击对象

1.利用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2.冠以“中国”“中华”“国家”“湖南”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3.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4.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5.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以及其他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损坏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6、以社会团体名义举办各类非法姓氏宗族类组织。

7、是否以民办养老机构名义开展非法集资。

8、是否以民办培训机构名义开展无证非法办学。

二、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社会公众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验其身份是否合法,避免上当受骗。

三、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可通过下方公布的电话或邮箱向民政部门提供举报线索(非法社会组织名称、组织者、参加人、活动时间、活动地点、网站、电话、邮箱、微信群等)。


四、举报电话

07455883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