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有关规定,我局牵头编制的《麻阳苗族自治县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区域的通告》在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发布,公示期自2026年8月17日起至2026年8月23日止,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我局没有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特此反馈。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