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麻阳苗族自治县畜禽养殖布局规划(2026-2030)(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布局,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0〕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环函〔2019〕18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猪中小养殖户粪污处理与粪肥还田利用的通知》(湘农联〔2026〕7号)等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发布并公开征求关于《麻阳苗族自治县畜禽养殖布局规划(2026-2030)(征求意见稿)》意见。公示期自2026年6月25日起至2026年7月25日止,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我中心没有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特此反馈。
麻阳苗族自治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6年7月26日
来源:麻阳苗族自治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