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一季度“县长信箱及市民之声”市民来信办理及舆情分析通报
麻阳苗族自治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文件
麻电政办〔2012〕1号
2012年一季度“县长信箱及市民之声”
市民来信办理及舆情分析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电子政务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正确指导下,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原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以服务群众、服务经济发展为宗旨,按照《麻阳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县长信箱及市民之声栏目管理办法》(麻政办发〔2009〕29号)相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信件办理流程,完善监督考评机制,优化服务方式,积极做好“县长信箱及市民之声”信件办理工作,为群众解决了一些困难和问题,深受群众的好评和欢迎。但在具体办理过程中仍存在部分承办单位重视不够、交办事项滞留时间长、反馈办理情况不及时、回复文稿质量较差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信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服务群众,现将今年一季度的“县长信箱及市民之声”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来信情况。截至3月25日止,第一季度共收到市民来信113件,其中重复和广告类信件直接予以删除36件,反映情况不清楚无法受理信件21件,受理有效信件56件。其中群众反映、投诉到县长信箱及市民之声的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教育文化、政策咨询、环境卫生等方面,共39件,占有效问题69.6%。
2、办理情况。56件来信中,县长、副县长亲自批示4件,转县直各部门办理51件,转乡镇人民政府(铜矿管理处)办理5件,共办结56件,回复率达到100%。(详见附表)
二、典型案例分析
1、县长信箱(主题“麻阳你现在的经济情况怎么样”)转办关于市民质疑麻阳环卫包干使环卫工人被腐败分子捞了一把的问题,由副县长林华批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调查后回复:2011年,我局以新城路(老日化厂—尖坡加油站)为试点,积极探索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模式,并已取得明显成效。在此基础上,今年3月,经上级部门同意,我局将城南、锦江广场两片区分成6个标段,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招标,投标人、招标方案、竞标流程以及中标人均是经过严格审核监督,充分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环卫清扫保洁承包经费是严格按照《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标准》进行测算的,包含清扫人员工资、劳保福利(毛巾、肥皂、手套、口罩、雨衣、雨靴、斗笠等)、节假日加班、劳动工具费(竹扫把、地扫把,铁铲、垃圾盒等)、工具维修费、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等。目前,承包路段环境卫生状况良好,达到了城镇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相关标准。
2、县长信箱(主题“晚上路老是黑的”)转办关于市民反映兴隆街路灯坏了,晚上路上很黑的问题,县路灯管理所相关负责人在收到交办信件后,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前去检查维修,于第二天中午前维修好该路段路灯,确保市民通行安全。
3、县长信箱(主题“新地税局噪音污染”)转办关于市民反映新地税局门面新开的婚纱摄影楼播放宣传广告噪音扰民问题,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现场调查核实后,对其下达了整改通知,责令其在以后的营业中,必须严格遵守《麻阳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若整改不到位或再出现类似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从严处理。同时,向广大市民公布举报电话:5823996,欢迎广大市民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4、县长信箱(主题“青山乱砍乱伐”)转办关于市民反映高村镇通溪村五组“杨里冲”村民将自留山承包给外人烧炭砍树,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县林业局在接到交办信件后,立即安排工作组进行调查处理。经查,市民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高村镇通溪村村民滕明阳、滕召华为了冬天取暖,从2011年农历12月左右开始,在未取得县乡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采伐其自留山上的栎树(薪炭材专门树种)和自家房前屋后的一些杂木树在通溪杨里冲进行木炭烧制,共烧制木炭2000斤左右,木炭一部分用于其家庭冬天取暖,一部分已经向外出售。根据林业有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木材烧制木炭或采伐林木均必须经过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否则均属违法行为。当事人这种行为,具有二种违法性质:一是没有经过县林业局批准同意擅自在其房前屋后和自留山上采伐林木,属无证采伐林木,即滥伐林木;二是没有经过县林业局批准同意,擅自在山场利用林木烧制木炭,属违法加工木材。根据当事人上述的违法事实,按照林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县林业局作出如下处理:1、对二名当事人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责令立即停止其违法行为;2、对其烧炭用的炭窑当即进行了摧毁处理;3、对其烧制的木炭和已对外销售木炭所取得的非法收入2000元全部予以没收处理。
5、县长信箱(主题:“农村初中生住宿伙食补贴一学期是多少”)转办关于咨询农村初中生住宿伙食补贴问题,县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回复:一、中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标准:初中为每生每年1000元;小学为每生每年750元(执行时间2011年春季起)。以前初中为每生每年750元,小学为每生每年500元。二、发放时间:一般在每学期期中发放。三、发放流程:发放前学校对贫困生进行摸底并公示,发放时,由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到学校,监督学校当场将现金发放到学生或家长手中。
三、今后工作要求
1、强化认识,落实责任。“县长信箱及市民之声”的开办,进一步拓宽了县人民政府与全县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是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服务群众的窗口、密切人民群众的纽带。各乡镇、各单位务必重视并加强对“县长信箱及市民之声”信件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联系,落实信件回复和办理工作。
2、及时回复,提高信件办理效率。各乡镇、各单位在接到信件转交后,要及时处理,必须从交办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并向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报送办理意见。确因情况复杂,难以在规定时限内办完的,要及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及办理的进展情况。
3、严肃认真,提高信件答复质量。各信件办理单位要严格按照《麻阳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县长信箱及市民之声栏目管理办法》(麻政办发〔2009〕29号)的要求,严肃认真、真实客观地办理答复群众的每一封信件。对咨询建议类的来信,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准确地予以解答;对投诉类信件,要及时查处,抓好落实,避免出现再次投诉。对需要多个部门协调办理的网上来信,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协调,共同办理。
县长信箱是政府听取民声、尊重民意、推进政民互动的重要渠道,是折射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窗口。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一定要从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增强行政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推进麻阳和谐发展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阅办处理,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对确实难以处理的,也要做好解释、引导工作。要提高对网上信件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听民生、解民难、化民怨作为县长信箱的主要任务,切实做好县长信箱办理的各项工作。
附:“县长信箱及市民之声”2012年一季度来信办理情况统计表
二0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主题词:政府门户网站 县长信箱及市民之声 办理情况 通报
郑阳松常委、县委办主任,易勇副县长,朱涛常委,
舒象忠副县长,宋伟副县长
附表:
“县长信箱及市民之声”2012年一季度来信办理情况统计表
受理单位 |
应处理市民来信(封) |
已处理市民 来信(封) |
回复率 |
县教育局 |
7 |
7 |
100% |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4 |
4 |
100% |
县民政局 |
4 |
4 |
100% |
县物价局 |
4 |
4 |
100% |
县园林绿化市政管理所 |
3 |
3 |
100% |
县人社局 |
2 |
2 |
100% |
县水利局 |
2 |
2 |
100% |
县林业局 |
2 |
2 |
100% |
县交通运输局 |
2 |
2 |
100% |
县环保局 |
2 |
2 |
100% |
县公安局 |
2 |
2 |
100% |
电力公司 |
1 |
1 |
100% |
县企业社保中心 |
1 |
1 |
100% |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1 |
1 |
100% |
县经管局 |
1 |
1 |
100% |
县计生局 |
1 |
1 |
100%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 |
1 |
100% |
县农业局 |
1 |
1 |
100% |
县人才交流中心 |
1 |
1 |
100% |
县残联 |
1 |
1 |
100% |
县公路局 |
1 |
1 |
100% |
路灯管理所 |
1 |
1 |
100% |
县自来水公司 |
1 |
1 |
100% |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1 |
1 |
100% |
县环卫所 |
1 |
1 |
100% |
县医保中心 |
1 |
1 |
100% |
县畜牧水产局 |
1 |
1 |
100% |
消防大队 |
1 |
1 |
100% |
县卫生局 |
1 |
1 |
100% |
高村镇政府 |
1 |
1 |
100% |
岩门镇政府 |
1 |
1 |
100% |
黄桑乡政府 |
1 |
1 |
100% |
绿溪口乡政府 |
1 |
1 |
100% |
铜矿管理处 |
1 |
1 |
100% |
合计 |
56 |
56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