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1.依法服兵役和进行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

2.《征兵工作条例》第十七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应当适时发布兵役登记公告,组织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组织、社会组织、其他组织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对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掌握适龄男性公民数质量情况,为征兵做好准备;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规定,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登记或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人民政府按照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国务院在2016年6月12日发布的国发〔2016〕3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明文指出,将对“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的行为,进行联合惩戒。适龄青年不依法参加兵役登记、拒服兵役,将会影响其个人征信,同时也会对其考学、考公、就业、出行、借贷、住房等多方面事务造成不利影响,依法依规受到严厉惩罚!

二、起草过程

(一)立项审查的情况。

本通告依照《湖南省兵役登记办法》,结合《兵役法》等,由县征兵办秘书组予以制定,经县征兵办予以审查。

(二)起草部门负责人讨论的情况。

在征求意见中,各方面对制定《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兵役登记通告》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普遍认为,制定《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兵役登记通告》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对于兵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参照外地制定的内容和具体说明。

本通告参照《湖南省兵役登记办法》制定登记方式。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为切实做好依法服兵役和进行兵役登记工作,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及文件通知要求,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特制定《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兵役登记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21年修正)》第十五条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采取一年一制定,并报县征兵领导小组批准和上级兵役机关备案。

麻阳苗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