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制定《关于开展非标三四轮车集中整治工作的通告》的起草说明
一、开展整治行动的必要性
1、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从近年来的统计数字来看,城区交通事故相当一部分是因非标三四轮车违规上路行驶所致,有的甚至酿成家破人亡的惨剧。特别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非标三四轮车主没有购买任何保险,赔付款往往不能及时到位,给事故处理带来很大困难,给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极大伤害,也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2、交通秩序混乱,严重影响城市形象。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县城车流、人流过于集中,停车场、停车位严重缺乏,老城区道路狭窄,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差,特别是非标三四轮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高发,大部分驾驶人未经正规培训,安全意识淡薄,往往无视交通规则,超速行驶、随意穿行、闯红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严重影响交通秩序,造成县城道路交通秩序日益混乱,交通拥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开展专项整治成为当务之急。
3、群众出行不便利不安全,严重影响群众满意度。由于县城交通秩序差,严重影响到群众的安全出行、便捷出行,人民群众怨声载道,麻阳红网、县长信箱等群众呼声较大,严重影响到政府部门形象。
4、整治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是省委省政府交办我县县委、县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非标车辆整治工作是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2020年8月前必须完成隐患销号。
二、《通告》起草过程
1、从5月初起,县应急局牵头起草《关于开展非标三四轮车集中整治工作的通告(草案)》。
2、5月10日至18日,征求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意见。
3、5月20日,县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
4、5月20日,第十次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通过。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县城交通秩序混乱,非标三四轮车是主要乱源。近年来,虽然各部门开展了多次整治,但收效甚微,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困难。
1、部门管理手段单一,难以形成合力。县城交通环境治理是一个系统复杂的工程,涉及到交通、公安、工商、城建等多个部门,需要各部门协作配合,更需要政府牵头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法律法规不健全,标准出台滞后。《道路交通管理 机动车类型》(GA802-2019)出台前,一些市民购买了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三轮、四轮车,这些车辆不在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之内,不能购买保险,不能上牌,存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争议,交警对上路的非标三四轮车实施处罚缺乏法律依据,致使管理存在盲区,更不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按照《道路交通管理 机动车类型》(GA802-2019),此类车辆属于拼装机动车范畴。
3、从业人员身份复杂,极易引发社会矛盾。目前,县城交通的最主要乱源是“老年车”问题。从业人员有进城务工人员、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残疾人、社会低保供养人员等,身份复杂,都属社会弱势群体,有关职能的监管行为稍微不慎极易引发社会的不稳定。
特此说明,请予审定。
麻阳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