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机构设置
第一条 麻阳苗族自治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麻阳苗族自治县政府下设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
第二条 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贺巍担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滕召和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
第三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麻阳苗族自治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公室滕召和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县政务服务中心郑发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安排部署。
2.研究制定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
3.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研究讨论并安排部署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事项。
(二)组长工作职责
负责掌握县政府政务公开的方向,每年听取一次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对下年的政务公开工作作出指示。
(三)分管副组长工作职责
负责推进、指导、 协调、监督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分工
县政府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制定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督促落实;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机制,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推进各项工作;组织编制并公布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负责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县政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动态更新工作;做好县政府信息公开数据资源平台信息发布情况的统计、通报;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落实公共服务事项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牵头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并提供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
县发改局:牵头做好重点建设项目、公开投资核准事项清单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实施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及价格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
县财政局:牵头做好财政信息、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
县教育局:牵头做好教育系统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
县公安局:牵头做好基层基础管理、流动人口管理、出入境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做好土地征收、城乡规划、自然资源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农业农村工作政策法规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决策内容的及时公开;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
县住建局:牵头做好城市基本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以及保障性住房分配、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做好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
县卫健局:牵头做好卫生健康重大民生事项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
县文旅广体局:牵头做好旅游休闲、文化、体育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
县人社局:牵头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
县司法局:承办县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提供法律意见;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各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应诉工作;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与政务公开工作的衔接协调;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牵头做好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
县审计局:牵头做好审计公开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
县统计局:牵头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经济指标等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
县民政局:牵头做好社会救助、养老、社会福利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
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做好乡村振兴工作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
县城管局:牵头做好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
县医保局:负责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根据本部门(单位)职责做好本行业、本领域、本辖区政务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参加领导小组工作,认真落实全县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的部署和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并按照要求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