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5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拟定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县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和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八)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拥军和移交安置股、就业创业和军休管理股3个职能股室。核定编制全额人员29人,其中行政编4人,事业编25人,2025年12月底,实有人数28人,正式入编28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单位性质为行政机关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部门决算公开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573.02万元,支出总计4573.0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431.52万元,支出降低431.52万元,主要是因为2024年支付义务兵优待金一次性支付二年共计485.65万元,而2025年开始,支付义务兵优待金由原来的一次性发放两年改为每半年发放一次,2025年支付130.05万元,减少355.64万元是主要原因;2024年有支付烈士陵园工程款55万元,2025年没有此工程款等原因造成。

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压降“三公”经费、办公经费、会议培训等行政开支。同时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保障优抚对象生活补助,退役安置等重点支出,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合计4573.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73.0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支出合计457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2.4万元,占11.20%;项目支出4060.63万元,占88.8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573.02万元,支出总计4573.0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431.52万元,支出降低431.52万元,主要是因为2024年义务兵优待金一次性支付二年共计485.65万元,而2025年开始,支付义务兵优待金由原来的一次性发放两年改为每半年发放一次,2025年支付130.05万元,减少355.64万元是主要原因;2024年有支付烈士陵园工程款55万元,2025年没有此工程款等原因造成。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73.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431.52万元,支出降低431.52万元,主要是因为2024年义务兵优待金一次性支付二年共计485.65万元,而2025年开始,支付义务兵优待金由原来的一次性发放两年改为每半年发放一次,2025年支付130.05万元,减少355.64万元是主要原因;2024年有支付烈士陵园工程款55万元,2025年没有此工程款等原因造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73.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73.0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8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57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 (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161.38万元,支出决算为457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据实列支。

2、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96.7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做账时没有按类款项支出区分,导致放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里。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6.8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做账时没有按类款项支出区分,导致放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2.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0.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9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单位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72.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1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1.85万元,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八、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2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4.18万元,减少16.40%。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压降“三公”经费、办公经费、会议培训等行政开支。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04万元,用于开展事业单位教育培训,人数28人,内容为事业单位管理平台学习及培训。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5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

十三、关于2025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5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看,绩效评价结果为优,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切实落实国家和地方对退役军人及其家属优待政策,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安置、培训和社会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主要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 件

2025年度麻阳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麻阳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业务股室3  个(其中二级事业单位 3 个),共有29人,行政编制4个,事业编制24个,单位实有人数28人,行政编4人,事业编23人。现有退休人员2人,

二、单位主要职能

1、我单位主要职能有: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拟定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县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和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县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等。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1.资金收支总体规模

2025年年初预算总收入4883.24万元,全年实际总支出4573.03万元,预算执行率93.65%。资金全部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社保基金及专户非税、其他自筹资金。

2.支出结构划分

基本支出512.4万元,占总支出11.20%,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社保、退休人员待遇、办公水电、差旅、会议培训等日常公用运转;

项目支出4060.63万元,占总支出88.80%,其中: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抚恤金)、优抚对象医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退役安置、“进藏进疆”义务兵一次性奖励金等专项业务。

3.资金使用方向

基本支出保障干部职工薪酬、单位日常办公运转;项目支出聚焦民生保障,重点投向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抚恤金)、优抚对象医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退役安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1.基本支出使用及管理

全年基本支出51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5.05万元,公用经费71.94万元,公用经费主要包含办公费、水电差旅费、会议培训费,严格执行单位内控制度,专款专用、分科目核算,支出全部履行财政用款申报、审核拨付流程,无现金支付专项资金情况。

2.“三公”经费使用与管理

本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3万元,全年决算支出0万元。明细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

(2)出国经费:全年预算、实际支出均为0,无因公出国事项;

(3)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

3.“三公”经费管控措施

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接待事前审批制度,接待标准。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情况

2025年项目全年预算总额4883.24万元,项目支出4060.63万元,(其中包括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抚恤金)、优抚对象医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退役安置、“进藏进疆”义务兵一次性奖励金等专项业务)和人员基本支出512.4万元,全年总执行4573.03万元。

2.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全年项目资金实际支出4573.039万元,预算执行率93.65%。资金88.80%以上用于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抚恤金)、优抚对象医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退役安置、“进藏进疆”义务兵一次性奖励金等专项业务支出),优抚资金拨付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直达优抚对象账户,减少中间环节。

3.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单位已完善财务、专项资金管理、内控审批全套制度;会计、出纳岗位分设,无岗位兼任;所有项目资金按月编制用款计划,经财政审核后专户拨付;优抚、安置等专项资金实行专项台账管理,定期开展资金发放核查,不存在挤占、挪用、截留专项资金行为。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退役军人事务局民生类补助项目:依据文件政策、每月及时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军休人员生活补助,据实列支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优抚医疗资金根据相关政策报销比例支付。保证民生资金每月按时完成支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建立“股室牵头+财务监管”二级项目管理机制,各业务股室负责项目实施落地,财务股全程监控资金支付标准、支付范围;定期开展内部自查,核对优抚对象台账、资金发放凭证;项目档案单独归档,留存审批材料、公示记录、发放凭证、验收资料,实现全流程可追溯。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一)资产制度建设

制定固定资产购置、领用、处置、盘点管理制度,资产台账完整。

(二)资产配置与处置管理

资产购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流程,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及实际发生额均为0;无公务车辆;报废资产履行评估、报备、审批处置流程,年度开展资产全面盘点,账实、账账相符,无资产流失、违规出借处置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及支出,本部分无相关数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及支出,本部分无相关数据。

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不承担社保基金收支管理职能,本年度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本部分无相关数据。

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年度总体绩效目标

2025年,全年预算数4883.24万元,全年执行数4573.03万元,预算执行率达93.47% 。其中:基本支出512.4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工资、社保及办公、水电等正常运转费用;项目支出4060.63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补助发放、退役安置、就业创业扶持等专项工作。“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5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看,绩效评价结果为优,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切实落实国家和地方对退役军人及其家属优待政策,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安置、培训和社会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全部足额执行到位。

(二)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成效

本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3分,较好完成年度全部绩效目标,履职成效突出:

1.资金运行成本

建立完整内控监督机制,财务核算规范,全年未发生资金违规使用、财务违纪问题;除历史欠款等客观因素外,持续压缩非必要公务开支,厉行节约举措落地见效。

2、管理效率

各项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批复范围内,未发生超预算支出。项目支出均按照既定标准和范围使用,资金使用合规高效。

3、履职效能

移交安置:严格执行“阳光安置”

优待抚恤:动态管理优抚对象,足额发放各类资金;开展走访慰问和送喜报活动

就业创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税收减免等政策,依托孵化基地提升就业能力

权益维护:化解矛盾,落实常态化联系和应急救助

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服务网络,推行“一站式”服务。

通过上述工作,有效保障了优抚对象生活,增强了军人荣誉感;巩固了军政军民团结;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了社会稳定;通过制度与队伍建设,实现了工作的可持续性。经综合评价,履职效能显著,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4、社会效应:

通过按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有效保障了优抚对象基本生活,增强了退役军人的荣誉感与获得感,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通过落实“阳光安置”政策,实现了退役军人“人岗相适”;通过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和专场招聘会,推动了有就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实现就业。

5、可持续影响:

通过持续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完善服务网络,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长期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6、服务对象满意度

通过开展退役军人满意度调查,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达95% ,达到年初设定的≥95%的目标。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对政策落实、服务保障等工作普遍认可。

九、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执行进度不够均衡。 全年预算执行率总体较好,但部分项目存在年底集中支出的情况,资金使用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衔接不够紧密。原因分析:一是部分项目受上级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影响,启动时间滞后;二是业务股室对预算执行进度的动态跟踪不够及时。

(二)绩效目标设置科学性有待提升。 部分绩效指标以定性描述为主,量化指标偏少,个别指标的可考核性不强。原因分析:对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认识不够深入,绩效管理培训覆盖面有限,各股室参与绩效目标设定的主动性不足。

十、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科学编制预算,强化执行监控。 认真研究政策,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力求科学合理。建立预算执行月度分析通报制度,对执行进度偏慢的项目及时预警,确保资金使用与项目实施同步推进。

(二)优化绩效目标设置,提升管理质量。 加强绩效管理培训,提升各股室绩效管理意识。对照部门主要职责和年度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细化、量化绩效目标。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三)规范财务管理,夯实基础工作。 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原始凭证审核和合同管理。定期开展往来款清理,确保及时结算。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定期盘点清查。

(四)提升业务水平,优化服务质量。 加强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培训指导。推进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提高数据准确率。拓宽优抚帮扶服务内容,提升帮扶精准性。

十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结果应用:一是将本次绩效自评结果作为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对绩效突出的项目予以优先保障,对存在问题项目优化调整。二是 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责任意识。

2、公开情况: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和公信力。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2025年度无新建、无基建投资超概算、超规模问题;

2.全年未发生政府采购业务,政府采购金额为0;

3.单位人员编制与实际在职人数完全匹配,人员规模控制率100%;

4.所有民生补助资金均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直达个人账户,不存在现金发放、代领代发情况;

5.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社保基金预算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