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2025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5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承担森林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林业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二)掌握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
(三)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开展对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侦查工作。
(四)县公安机关与县林业部门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协作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协同配合,共同做好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工作。
(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县森林公安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刑侦治安股、森林消防股、法制股,4个职能股室,无派出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县森林公安局2025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县森林公安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部门决算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支总计518.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4.22万元,增长11.68%,主要是因为2025年度结算以前年度欠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合计259.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9.2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支出合计259.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27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18.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4.22万元,增长11.68%,主要是因为2025年度结算以前年度欠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9.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增加27.11万元,增长11.68%,主要是因为2025年度结算以前年度欠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9.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86万元,占4.57%;公共安全(类)支出24.54万元,占9.4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43万元,占7.49%;卫生健康(类)支出7.56万元,占2.92%;农林水(类)支出181.85万元,占70.14%;住房保障(类)支出13.91万元,占5.36%;其他(类)支出0.12万元,占0.0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4.0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5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1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8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年中追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5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年中追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16.64万元,支出决算为15.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
年初预算为2.65万元,支出决算为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8.84万元,支出决算为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5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6、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73.88万元,支出决算为18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结算以前年度欠款。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2.04万元,支出决算为13.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5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缴费基数调整。
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年中追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9.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7.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9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
公用经费52.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0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设备购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10万元,支出决算为7.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加4.84万元,增长214.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当年未结算,2025年度结算此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7.10万元,支出决算为7.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5万元,增长26.78%。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7.10万元,支出决算为7.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加4.84万元,增长214.16%。决算数大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当年未结算,2025年度结算此费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92万元,降低100%。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规范接待标准,厉行节约,支出显著下降;且2025年处于机构改革期间,业务对接联系与之前不同。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0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9.73万元,增长61.10%。主要原因是:交通补助2024年计入工资福利支出,2025年计入其他交通费用;2025年开展警务通设备采购业务。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一般性支出52.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38万元、印刷费3.49万元、水费0.2万元、邮电费6万元、差旅费5.06万元、工会经费5.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6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当年未进行政府采购工作。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均为执法执勤用车。
十三、关于2025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5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214.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 个214.05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5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214.05万元,执行数259.27万元,完成预算的121.13%,绩效自评得分87分,评价等级为“较好”。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坚持严打不放松,维护生态资源安全,三是发挥森林公安职能,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存在的问题,一是单位编制人员较少,一人多岗,不利于工作细化开展;二是对绩效目标管理的认识不到位,在编制绩效报告工作中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三是部分资料收集不够完善,归档不够规范,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四是经费不足,影响工作积极推进。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素质;二是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以制度健全绩效制度,提高绩效管理质量;三是和财政等其他单位加强沟通,建议县级预算主管安排好经费,确保工作开展实施到位。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主要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购买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