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麻阳县公安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麻阳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县公安规范性文件;分析研究全县的敌情、政情、社情,适时决策部署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拟定预防打击犯罪和整治治安的对策;
3、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纪律执行情况;负责全县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警衔管理、奖惩、优抚、教育训练及公安宣传工作;检查、督促全县公安系统的执法活动,制订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开展警务督查,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4、承办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案件事件和骚乱;
5、依法维护全县治安秩序,制止、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
6、依法管理国籍工作;负责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7、指导、监督全县消防工作;
8、依法管理、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承办、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管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9、负责对全县范围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10、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技术侦察、机要通信和信息网络的安全监管。
11、依法承担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负责对县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县的禁毒、缉毒工作。
13、指导森林公安的业务工作;指导县武警中队担负的公安业务和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
14、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我局现有内设机构21个,分别是指挥中心、情报科信大队、警务保障室、政工室、警务督察大队、禁毒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维稳大队、反恐大队、巡特警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看守所、拘留所、法制大队、交通警察大队、森林公安局。下设机构20个,分别是富州派出所、锦江派出所、文明山派出所、锦和派出所、尧市派出所、郭公坪派出所、岩门派出所、石羊哨派出所、江口派出所、兰里派出所、吕家坪派出所、板栗树派出所、兰村派出所、黄桑派出所、谭家寨派出所、和平溪派出所、隆家堡派出所、舒家村派出所、文昌阁派出所、大桥江派出所。我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执法执勤车辆实有24台,一所队一警车20台。
(二)决算单位构成。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公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决算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0015.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5.68万元,增长5.65%,主要是因为物价上涨,年中追加机关运行经费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0015.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15.2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001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86.01万元,占71.75%;项目支出2829.26万元,占28.2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015.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5.68万元,增长5.65%,主要是因为物价上涨,年中追加机关运行经费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015.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35.68万元,增长5.65%,主要是因为物价上涨,年中追加机关运行经费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015.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94.55万元,占13.92%;公共安全支出7256.36万元,占72.4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6.86万元,占0.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6.49万元,占4.76%;卫生健康支出197.98万元,占1.98%;城乡社区支出381.3万元,占3.81%;住房保障支出261.73万元,占2.6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33.1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015.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6.3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年中追加机关运行经费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64.7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年中追加机关运行经费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年中追加机关运行经费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
4、公共安全支出(类)武装警察部队(款)武装警察部队(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7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年中追加机关运行经费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227.07万元,支出决算为32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4.5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年中追加机关运行经费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630万元,支出决算为635.9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年中追加机关运行经费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
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444.4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年中追加机关运行经费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1512.5万元,支出决算为129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28.2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年中追加机关运行经费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
11、公共安全支出(类)监狱(款)罪犯生活及医疗卫生(项)
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2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年中追加机关运行经费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4.1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年中追加机关运行经费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8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年中追加机关运行经费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60.16万元,支出决算为390.9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年中追加机关运行经费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9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年中追加机关运行经费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0.36万元,支出决算为36.54万元,决算数完成90.5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91.33万元,支出决算为197.9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年中追加机关运行经费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1.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年中追加机关运行经费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61.73万元,支出决算为261.73万元,决算数完成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86.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28.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7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45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29%,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2万元,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12万元,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18个、来宾220人,主要是上级单位检查及兄弟单位来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7.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57.8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年中追加机关运行经费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培训费2.49万元,用于到上级单位学习培训及培训差旅费,人数25人。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4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64.52%,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35.48%。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4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4辆。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上,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实际,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
2、资金使用合规性上,一直按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支,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做到专款专用,保证资金适应的合规性,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预决算公开性上,2024年度的预决算数据及“三公经费“情况已经按照要求再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4、职责履行上,2024年度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正确领导和决策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单位(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整体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0015.27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6333.15万元,年度预算追加3682.12万元。从评价情况看,本单位绩效评价结果为优,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组织开展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本单位绩效评价结果为优,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部分资料收集不够完善,归档不够规范;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2、公用经费不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主要是县级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购买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 件
麻阳县公安局2024年绩效自评报告
一、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我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核定编制194人,其中:政法编194人。实有在职人数177人(注:在职人员数不包括看守所、交警大队、森林公安人数)。内设机构21个,分别是指挥中心、情报科信大队、警务保障室、政工室、警务督察大队、禁毒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维稳大队、反恐大队、巡特警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看守所、拘留所、法制大队、交通警察大队、森林公安局。下设机构20个,分别是富州派出所、锦江派出所、文明山派出所、锦和派出所、尧市派出所、郭公坪派出所、岩门派出所、石羊哨派出所、江口派出所、兰里派出所、吕家坪派出所、板栗树派出所、兰村派出所、黄桑派出所、谭家寨派出所、和平溪派出所、隆家堡派出所、舒家村派出所、文昌阁派出所、大桥江派出所。我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二、单位主要职能与年度绩效目标
(一)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县公安规范性文件;分析研究全县的敌情、政情、社情,适时决策部署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拟定预防打击犯罪和整治治安的对策;
3、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纪律执行情况;负责全县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警衔管理、奖惩、优抚、教育训练及公安宣传工作;检查、督促全县公安系统的执法活动,制订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开展警务督查,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公安 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4、承办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案件事件和骚乱;
5、依法维护全县治安秩序,制止、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
6、依法管理国籍工作;负责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7、指导、监督全县消防工作;
8、依法管理、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承办、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管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9、负责对全县范围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10、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技术侦察、机要通信和信息网络的安全监管。
11、依法承担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负责对县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县的禁毒、缉毒工作。
13、指导森林公安的业务工作;指导县武警中队担负的公安业务和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
14、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年度绩效目标
1、检查、督促全县公安系统的执法活动,制订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开展警务督查,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2、加大承办案件的侦查工作力度,协调、处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案件事件和骚乱;
3、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4、加强对全县范围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以及全县的禁毒、缉毒工作。
三、年度整体支出及管理情况
2024年预算总收入10015.27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6333.15万元,年度预算追加3682.12万元。实际总支出1001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86.01万元,占年初预算基本支出的194%,占全年总支出的71.75%:项目支出2829.26万元,占年初预算项目支出的107%,占全年总支出的28.25%;年度无结余。
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基本支出7186.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28.2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45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5.44万元,占14%;公共安全支出5203.87万元,占72.4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63万元,占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7.02万元,占6.36%;卫生健康支出197.98万元,占2.76%;城乡社区支出29.35万元,占0.4%;住房保障支出261.72万元,占3.64%。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三公”经费年初预算2.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2万元。实际“三公”经费支出2.1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公务接待费2.1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
3、资金管理情况
(1)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有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评价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2)预算编制应当做到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
(3)根据内设机构的职责和分工,规范内部预算追加调整,发挥预算对经济活动的管控作用。
(4)单位应当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收支,确保预算严格有限执行;加强决算管理、确保决算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单位应当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管理机制。
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上,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实际,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
2、资金使用合规性上,一直按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支,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做到专款专用,保证资金适应的合规性,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预决算公开性上,2024年度的预决算数据及“三公经费“情况已经按照要求再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4、职责履行:2024年度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正确领导和决策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5、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自我评分为82分。
五、存在的问题
1、部分资料收集不够完善,归档不够规范;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2、公用经费不足。
六、改进措施与建议
1、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2、建议县级预算足额安排好经费,确保工作开展实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