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组织研究全县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发展和改革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政策与规划建议,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工作,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我县农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组织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4、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惠农政策的落实,指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财务管理,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5、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和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财政部门共同制订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6、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
7、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贯彻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工作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的监督管理。
8、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食用菌菌种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依法负责渔船、渔港、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实施农机惠农政策。
9、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贯彻执行国家动植物防疫检疫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地方性动植物防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10、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采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2、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境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民教育培训,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4、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
15、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6、参与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17、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为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内设21个股站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发展规划和县域经济指导股、农田建设和农垦股、区域协作和帮扶股、种业种植业管理股、绿色食品事务中心、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股、乡村产业发展与市场信息化股、法规和监督检查股、法规和监督检查股、农业科技教育站、粮油作物工作站、植保植检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业技术推广站、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股、经济作物工作站、土壤肥料工作站、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设4个二级单位[农机事务中心、农村经营服务站、柑桔开发办、农民素质教育办公室]。核定编制157人,其中,行政编12人,事业编145人,2024年12月止实有人数274人,其中在职158人[全额:141人,自收自支17人],提前离岗人员0人,内退人员0人,退休人员116人(其中自收自支退休人员2人)。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0.专用车辆1台(主要用于科技入户直通到户),摩托车2辆(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检测下乡抽样)。
(二)决算单位构成。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决算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11720.0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046万元,降低30.10%,主要是因为农林水项目收入减少。
2024年度支出总计11720.0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046万元,降低30.10%,主要是因为农林水项目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1720.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20.0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172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0.9万元,占23.64%;项目支出8949.16万元,占76.3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720.06万元,支出总计11720.0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046万元,降低30.10%,主要是因为农林水项目收入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720.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0.10%万元,主要是因为农林水项目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720.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70.89万元,占9.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4.57万元,占3.62%;卫生健康支出125.14万元,占1.07%;城乡社区支出143.00万元,占1.22%;农林水支出9678.43,占82.5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43.17万元,占2.08%;其他支出34.86万元,占0.2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680.9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72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款)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
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136.5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指标追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类)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款)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34.3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指标追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指标追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37.41万元,支出决算为273.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24%。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50万元,支出决算17.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88%。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66.39为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干部病逝。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8.71万元,支出决算为3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4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26.13万元,支出决算为125.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2%,
9、城乡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指标追加。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829.93万元,支出决算数174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7%。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66.0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指标追加。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
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数4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61%。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
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数3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22%。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数5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76%。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10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指标追加。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252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指标追加。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结构调整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295.5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指标追加。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
年初预算为122万元,支出决算数15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07%。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60.6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指标追加。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态资源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2833万元,支出决算数198.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2%。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2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指标追加。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耗地建设与利用(项)
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数1689.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95%。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3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指标追加。
2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
年初预算为6000万元,决算为2641.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0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单位支出未能及时支付。
2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巩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243.1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指标追加。
2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8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指标追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7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68.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0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
公用经费302.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92%,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44万元,支出决算为12.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我局严格依照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厉行节约,逐年减缩“三公经费”的支出额度,争取该项支出逐年下降。其中: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出国出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03万元,支出决算为4.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06万元,降低20.8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03万元,支出决算为4.03万元,主要是加油和车辆保险等支出,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06万元,降低20.83%。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依照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厉行节约,逐年减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42万元,支出决算为8.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61万元,增长23.64%。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依照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厉行节约,逐年减缩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大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农业农村局与乡村振兴局合并,公务接待费增加。2024年度接待来访团组70个、来宾689人次,主要是其他县市兄弟单位来人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27.35万元,用于召开柑桔采摘节、柑橘业推介会、全县农业工作等会议,人数150人,内容为柑橘业推广;开支培训费73.42万元,用于开展柑桔大实蝇、砂皮病综合控防经费支出及再生稻生产技术推广、污染面源、改厕等农业技术推广培训,人数35人,内容为开展柑桔大实蝇、砂皮病、溃疡病等综合控防,黄龙病、扶桑棉粉蚧等重大病情的监测及处置;本年度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无此项开支。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下乡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0 个,共涉及资金103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0 个10316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0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 个0 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个XX 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二是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1.单位职责: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食用菌菌种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依法负责渔船、渔港、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实施农机惠农政策。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贯彻执行国家动植物防疫检疫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地方性动植物防疫政策并指导实施。
2.行业发展规划:聚焦重要农产品生产保稳定。抓好粮油生产抓好菜篮子稳产保供,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聚焦特色产业强支撑。保持定力强保障,科技引领强支撑,培优创牌强质量;聚焦脱贫成效促衔接。健全监测户帮扶机制;加强产业扶贫风险监测和资金监管;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湖南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申报工作聚焦乡村建设“美环境”。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积极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开展农机监理执法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监测。聚焦农业执法保安全。开展农产品安全执法行动;开展农资打假工作;开展渔政执法工作;开展农机监理执法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监测。聚焦产业融合强主体。培育新型主体,落实新型经营主体贷款,开展重点项目申报。聚焦农村改革增动力。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继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抓好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
3.资金管理: 坚持“保运转、保基本、保重点”资金支出原;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压缩一般性公用经费;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遵守“专款专用”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二)绩效评价结果。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积极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评价结果为优。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标准和我单位自评得分,反映出在整体支出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年初预算编制前瞻性偏低,造成预算执行偏低。
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加强监管,做到监管机制环环相扣,不出现断层、行政单位的预算是财政总预算的基础,它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社会发展战略在行政单位预算中的体现,是单位行政正常开展业务活动的重要经济保证。因此,为保证预算编制的质量,在编制预算中,本单位遵循下列原则:合法性原则、完整性原则、真实性原则、稳妥性原则、绩效性原则。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主要是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购买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