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拟定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县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和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县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八)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能。县退役军人事和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体系,协调各方力量更好地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世界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拥军和移交安置股、就业创业和军休管理股、3个职能股室。核定编制全额人员29人,其中行政编4人,事业编25人,2024年12月底,实有人数28人,正式入编28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单位性质为行政机关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决算公开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004.54万元,支出总计5004.5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降低65.58万元,支出降低65.58万元,主要是因为2024年付2023年乡镇服务站运行经费36万元,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减少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5004.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04.54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500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7.3万元,占9.14%;项目支出4547.25万元,占90.8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004.54万元,支出总计5004.5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降低65.58万元,支出降低65.58万元,主要是因为2024年付2023年乡镇服务站运行经费36万元,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减少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04.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0.58万元,降低1.19%,主要是因为2024年付2023年乡镇服务站运行经费36万元,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减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04.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04.5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94.8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00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信访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 (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690.73万元,支出决算为500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据实列支。

3、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8.6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做账时没有按类款项支出区分,导致放入社会保障就业支出里。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5.4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做账时没有按类款项支出区分,导致放入社会保障就业支出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0.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1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单位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86.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9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85万元,完成预算的61.67%;与上年相比增加0.67万元,增长56.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决算数大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付了上年的欠款。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85万元,完成预算的61.67%;与上年相比增加0.67万元,增长56.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决算数大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付了上年的欠款1万元。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11个、来宾68人次,主要是业务工作的调研与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4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4.78万元,增长40.19%。主要原因是:2024年支付了上年的公用经费。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12万元,用于开展事业单位教育培训,人数42人,内容为学习事业单位管理平台学习及培训。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

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看,绩效评价结果为优,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切实落实国家和地方对退役军人及其家属优待政策,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安置、培训和社会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部门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职得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购买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 件

麻阳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本单位业务股室3 个(其中二级事业单位3个),共有28人,行政编制4个,事业编制25个,实有行政编制人员3人,超编0名,实有事业编制人员25人,超编0人,单位退休人员2人。

二、单位主要职能与年度绩效目标

1、我单位主要职能有: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拟定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县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和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县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等。

2、年度绩效目标

(一)、每月按时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军队离退休人员补助等相关补助,维护社会稳定。

(二)、每年一卡通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

(三)、做好财务资产管理及政府会计改革,档案管理工作。

(四)、做好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维护单位的正常办公运转。

(五)、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

三、年度整体支出及管理情况

2024年预算总收入5004.54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4794.81 万元。实际总支出5004.5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7.30万元,占年初预算基本支出的128.60 %,占全年总支出的9.14 %:项目支出 4547.24 万元,占年初预算项目支出的102.43 %,占全年总支出的90.86%.

1. 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支出合计500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7.30万元,占9.14%;项目支出4547.24万元,占90.8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7.3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0.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1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单位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86.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9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万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出国考察经费0   万元。实际“三公”经费支出1.85 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1.67 %,其中公务接待费1.8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1.67%,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0 %,出国考察0万元,占年初预算0  %。“三公经费”结余 1.15 万元,结余率38.33 %。

3.资金管理情况(内部管理制度措施)

一、资金管理情况:

预算管理

预算编制:根据财政政策和单位职能,科学编制年度预算,细化收支项目,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预算执行: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定期监控执行进度,禁止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重大调整需履行审批程序。

绩效管理:实施预算绩效评价,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跟踪问效,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导向。

收支管理

收入管理:所有非税收入、罚没收入等必须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严禁坐收坐支。

支出管理:支出需符合财政规定,严格审批流程,大额资金支付实行集体决策或联签制度,杜绝违规支出。

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或改变用途,定期报送使用情况报告。

账户管理

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开立银行账户,禁止私设“小金库”或账外账。

政府采购与资产管理

采购活动遵循《政府采购法》,执行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程序,防范暗箱操作。

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定期清查盘点,防止资产流失或浪费。

财务公开与监督

定期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主动配合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问题。

二、内部管理制度措施

1、内控制度建设

制定涵盖预算、收支、采购、资产、合同等全流程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

建立风险防控机制,识别资金管理中的风险点(如支付审批、现金管理),并制定应对措施。

2、岗位分离与权限控制

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如审批、执行、记账、保管分离),形成相互制约机制。

设置分级授权体系,明确不同层级人员的审批权限,大额资金使用需集体决策。

3、财务审批与流程规范

严格支出审批流程,报销单据需附完整凭证(如合同、发票、验收单等)。

4、责任追究机制

对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如挪用公款、虚报支出)严肃追责,依规处理。

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看,绩效评价结果为优,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切实落实国家和地方对退役军人及其家属优待政策,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安置、培训和社会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五、存在的问题

专项工作经费没有,单位经费紧张。开展工作困难。

六、改进措施与建议

1、县级预算安排好经费,确保实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