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我单位的主要职责有:1、推进城市与新型城镇化规划与建设管理; 2、负责县城规划区域城市供水、污水处理;负责全县燃气管理工作;3、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建筑项目施工、报建、审批;4、房地产开发管理、住房制度改革与保障性住房规则与建设管理;5、城市管理、城市经营。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麻阳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股、建筑工程管理股、城乡建设股、政策法规股、房地产和住房保障股,共计6个职能股室。下设5个二级单位,包括房改办、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质安站、检测事务中心、污管办。

(二)决算单位构成。 

麻阳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无下级预算单位,因此,纳

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麻阳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决算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0711.92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806.76万元,减少58.02%,主要是因为城乡社区工程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0711.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11.9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071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4.34万元,占10.96%;项目支出9537.58万元,占89.0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711.9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806.76万元,减少58.02%,主要是因为城乡社区工程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711.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806.76万元,减少58.02%,主要是因为城乡社区工程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68.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项目支出4394.4万元,占78.91 %;基本支出1174.34万元,占21.09%;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75.96万元, 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4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04.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56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4.58%,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行政运行、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843.01万元,支出决算为1828.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6.88%,决算数等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因为棚户区改造、立面改造、锦江三桥等项目工程款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经报请批准,年中追加财政拨款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项)。

年初预算为132.04万元,支出决算为12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3 %。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 54.83万元,支出决算为4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26 %。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74.82万元,支出决算为 5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9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4.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75.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1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职工养老、基本医疗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费,对职工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98.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8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福利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维修(护)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33万元,完成预算的11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和批次有所增加,与上年相比增加0.47万元,增加25.2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和批次有所增加,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33万元,完成预算的11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和批次有所增加,与上年相比增加0.47万元,增加25.2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和批次有所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单位现无公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3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5个、来宾155人次;主要是省、市住建部门来人进行安全生产、危改、乡村振兴、污水管理、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指导与检查及怀化市各兄弟单位工作交流、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43.1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5143.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143.1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其他支出类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96.4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年初预算无预算安排,经报请批准,年中追加财政拨款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46.7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年初预算无预算安排,经报请批准,年中追加财政拨款支出。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8.3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3.18万元,增长132.84%。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工作加强致相应开支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场地租用费0.38万元;用于保交楼会议,人数为38人,内容为省专班赴麻检查保交楼专项借款工作反馈会;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年初预算数为106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39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1.08%。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0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 万元。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从评价情况来看,2024年对县城老旧小区进行了改造,完成了老旧小区内的亮化,绿化,屋面、墙面工程的维修,支付了项目进度款2549.25万元。改造后的老旧小区环境变好了,美化了,消除了房屋的安全隐患,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68户,一卡通发放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66.14万元。改造后房屋基本满足了住功能,改善了农村卫生条件,保障了房屋安全性,提高了受益对象人口满意度。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完成情况中,年初预算数为2104.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711.92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68.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143.18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以提高,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24年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3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优”。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根据预算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反映出在整体支出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年初预算编制前瞻性偏低,造成预算执行偏差较大;

2.财政预算资金安排不及时影响绩效目标完成质量;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主要是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购买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麻阳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绩效自评报告

一、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本单位内设办公室1个,业务股室7个,共计8个职能股室(下设5个二级单位)。核定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7人,事业编51人,工勤编0人。截至2024年12月底,实有人数102人,其中在职58人。单位退休人员44人。

二、单位主要职能与年度绩效目标

本单位主要职能:

1.推进城市与新型城镇化规划与建设管理;

2.负责县城规划区域城市供水、污水处理;负责全县燃气管理工作。

3.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建设项目施工、报建、审批;

4.房地产开发市场规范、监督和管理;住房制度改革与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设管理;

5、城市管理和城市经营;。

本单位年度绩效目标:

1.完成上级分配的1000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2.完成上级分配69万基金收入征收考核经费、建筑工程

安全监理机构工作经费。

三、2024年度整体支出及管理情况

2024年决算总收入10711.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68.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43.18万元;年初预算安排2104.7万元,年度预算追加8607.22万元。实际总支出1071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4.34万元,占年初预算基本支出的113.39%,占全年总支出的10.96%;项目支出9537.58万元,占年初预算项目支出的892.2%,占全年总支出的89.04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5568.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5143.18万元;年度结余0万元,占总收入的0%。

1.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基本支出1174.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75.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11%;公用经费支出198.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89%;具体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940.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0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98.38万元(办公费24.95万元、印刷费18.13万元、水费0.9万元、电费6.88万元、邮电费2.64万元、差旅费8.27万元、维修(护)费3.92万元、会议费1.84万元、委托业务费18.3万元、工会经费10.34万元、福利费33.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3.10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实际“三公”经费支出2.3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6.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2.3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6.5%。

3.资金管理情况

①财务管理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方针,本局收入及支出全部纳入财务统一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②严格遵守预算管理制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开支。

③严格财务报账程序,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办理报销事宜。

④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有关开支规定。

⑤支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单位所有开支均实行审批制度,坚持做到先计划后审批再开支的原则。

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以提高,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24年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3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优”。

五、存在的问题

 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标准和我单位自评得分,反映出在整体支出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年初预算编制前瞻性偏低,造成预算执行偏低

2.财政预算资金安排不及时影响绩效目标完成质量;

3.内部管理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欠细化。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进一步加强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合理科学的编制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早请示、早汇报,争取政府及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实现资金足额安排并及时拨付;

3.加强管理及对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与培训,特别是细化管理方案与措施,让财务管理工作不断精细,从而更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