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编制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长期规划、会同财政部门做好衔接资金整合年度计划、分配方案及衔接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验收和财政衔接资金的绩效工作;

(二)负责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工作;

(三)负责脱贫人口的监测和系统数据的统计工作;

(四)监测对象识别、系统数据管理及组织学习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制度法规学习;

 (五)负责贫困农户小额信贷工作,负责“雨露计划”、“致富带头人”等各项技术培训;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乡村振兴局内设5个股(室):综合股(人事股)、规划项目和财务股、行业协调和社会扶贫股(加挂督查室、信访室牌子)、贫困监测和法规股、金融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麻阳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麻阳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决算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6375.6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023.36万元,减少32.17%,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4405.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05.1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440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4.8万元,占10.56%;项目支出3940.33万元,占89.4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405.1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54.77万元,降低32.84%,主要是因为2024年6月份乡村振兴局合并到农业农村局。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05.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154.77万元,降低32.84%,主要是因为2024年6月份乡村振兴局合并到农业农村局。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05.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运行支出203.42万元,占4.62%;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807.72万元,占18.3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31万元,占0.5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4万元,占0.23%;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90万元,占0.24%;农业生产发展支出75.81万元,占1.72%;农村社会事业支出267万元,占6.06%;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71.6万元,占1.63%;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920.93万元,占66.31%;其他支出15.09万元,占0.3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75.6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40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0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款)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

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19.4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指标追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类)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款)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88.2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指标追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1.69万元,支出决算为2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4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94万元,支出决算为1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07%。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6.84万元,支出决算为10.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73%,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75.8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指标追加。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26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指标追加。

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98.38万元,决算为27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8%。

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

年初预算为6000万元,决算为292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6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单位支出未能及时支付。

1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指标追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6.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63%,主要包括①基本工资支出82.52万元、②津贴补贴支出28.64万元、③奖金支出30.31万元、④伙食费补助支出5.93万元、⑤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77万元、⑥职业年金缴费3.40万元、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55万元、⑧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52万元、⑨住房公积金支出16.11万元、⑩生活补助支出0.83万元、⑪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20万元、⑫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4万元。

公用经费117.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37%,主要包括①办公费支出8.88万元、②水费支出0.18万元、③电费支出2.45万元、④邮电费支出0.53万元、⑤差旅费支出3.03万元、⑦⑥租赁费1.20万元、⑦培训费支出0.02万元、⑧公务接待费支出4.79万元、⑨工会经费支出5.00万元、⑩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2.79万元、⑪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38万元、⑫办公设备购置76.10万元、⒀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54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4.79万元,完成预算的68.43%;与上年相比增加3.43万元,增长254.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依照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厉行节约,逐年简缩“三公经费”的支出额度,争取该项支出逐年下降。决算数大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6月乡村振兴局合并到农业农村局,支付了以前年度乡村振兴检查开支的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本年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本年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4.79万元,完成预算的68.43%;与上年相比增加3.43万元,增长254.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依照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厉行节约,逐年简缩“三公经费”的支出额度,争取该项支出逐年下降。决算数大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6月份乡村振兴局合并到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12个、来宾350人次,主要是以前年度乡村振兴各项检查的开支和其他县市兄弟单位来人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89万元,比年上年决算数增加1.41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有所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无开支会议费支出开支。培训费0.02万元,用于开展1培训,人数1人,内容为事业单位人员培训费。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货物支出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百分比;由于工程支出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百分比;由于服务支出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百分比。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0 项目,涉及资金 0 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 0 %。从评价情况看,本局绩效评价结果为优,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组织开展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本局绩效评价结果为优,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评价结果。

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标准和我单位自评得分,反映出在整体支出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年初预算编制前瞻性偏低,造成预算执行偏低。今后采取的措施:加强监管,做到监管机制环环相扣,不出现断层、行政单位的预算是财政总预算的基础,它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社会发展战略在行政单位预算中的体现,是单位行政正常开展业务活动的重要经济保证。因此,为保证预算编制的质量,在编制预算中,本单位遵循下列原则:合法性原则、完整性原则、真实性原则、稳妥性原则、绩效性原则。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主要是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购买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 件

麻阳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本单位业务股室5个,人员情况,核定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9人,事业编16人,2024年12月止实有人数36人,其中在职25人,提前离岗人员0人,内退人员0人,退休人员11人。

二、单位主要职能与年度绩效目标

(一)单位主要职能有:

1、编制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长期规划、会同财政部门做好衔接资金整合年度计划、分配方案及衔接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验收和财政衔接资金的绩效工作;

2、负责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工作;

3、负责脱贫人口的监测和系统数据的统计工作;

4、监测对象识别、系统数据管理及组织学习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制度法规学习;

5、负责贫困农户小额信贷工作,负责“雨露计划”、“致富带头人”等各项技术培训;

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本年度绩效目标主要有: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我局认真落实做到:

1、完成年初预算确定的绩效目标。

2、完成上级政府部门交办的年度工作任务。

3、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合理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建节约型单位,严控“三公经费”和重点费用开支。

三、年度整体支出及管理情况

2024年预算总收入375.66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 375.66万元,年度预算追加 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实际总支出4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64.8万元,占年初预算基本支出的123.72%,占全年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 0万元,占年初预算项目支出的  0%,占全年总支出的  0  %;年度结余  0 万元,占总收入的 0  %。

1.基本支出情况

(1)人员经费支出346.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73.51 %。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安排工资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5.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1.16万元(包括防返贫综合保险费、扶贫借款人意外险)。

(2)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119.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26.49  %,用于按国家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修)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三公”经费年初预算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7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 万元,出国考察经费    0 万元。实际“三公”经费支出4.7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8.42 %,其中公务接待费4.7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 68.42%,公务用车运行费 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 0 %,出国考察0万元,占年初预算0 %。“三公经费”结余0万元,结余率0 %。

3.资金管理情况(内部管理制度措施)

(1)健全财务工作领导的权责机制,在财政审批的程序上严格地把控,在行使职责中应该依据科学严谨的态度;

(2)加强对单位国有财产的管理,对属于单位的国有财产做定期的检查,并且记录在册,方便定期对国有资产的核查;

(3)对“三公”经费进行严格把控,将费用降到最低的标准,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使用的合理性。

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在职人员控制率:编制人数为13人,年末实有人数有21人,控制率为161%,超编8人。

2、财政投资评审、项目招投标、调整和竣工验收等情况,我单位0元。

3、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做到资金统一管理,在资金使用上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财务法规执行,同时根据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及实施每笔资金支出的监督。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保证人员工资、社保支出不超人社部门核定标准,确保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达到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资金使用合规性上,一直按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支,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做到专款专用,保证资金适应的合规性,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预决算公开性上,2024年度的预决算数据及“三公经费“情况已经按照要求再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5、职责履行:2024年度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正确领导和决策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五、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无差异,无重大增支超支情况。部分资料收集不够完善,归档不够规范;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进一步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努力提高业务能力、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相关管理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预算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不够,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对当年度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前瞻性、针对性研究不多,预算和实际支出调整较大。

六、改进措施与建议

1、加强队伍建设,抓好绩效评价管理部门的队伍建设和业务指导,培养部门的绩效管理队伍,建立绩效评价的长期机制。

2、建议县级预算安排好经费,确保实施到位。

3、建议财政部门加强对各单位财务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视,加强对财务人员做好各项财务工作的指导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