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工伤保险的政策法规。 

(二)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取证工作。 

(三)为工伤保险提供管理与服务。

(四)工伤保险基金预算、征缴、管理、支付。

(五)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审核。

(六)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信息管理、咨询与服务。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麻阳苗族自治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股)、征缴股、稽核股、计发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麻阳苗族自治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麻阳苗族自治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决算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85.39万元,支出总计185.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11万元,增长21%,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的增加,干部职工晋级晋升,社保费的调增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85.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3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85.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3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85.39、支出合计185.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11万元,增长21%,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的增加,干部职工晋级晋升,社保费的调增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5.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11万元,增长21%,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的增加,干部职工晋级晋升,社保费的调增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5.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5万元,占89%;卫生健康出8.44万元,占5%;住房保障支出11.45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7.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保经办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167.61万元,支出决算为1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11.45元,支出决算为1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8.44万元,支出决算为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5.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5.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0.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0.6万元,降低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0.6万元,降低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82 万元,降低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85.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 个185.39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 个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 个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 个0 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

(二)绩效评价结果。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187.5万元,执行数185.39万元,完成预算的99%,绩效自评得分99分,评价等级为“优”。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按照各项财务管理规定和要求,单位领导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制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明确财务管理事项,进一步促进我单位各项经费支出合理、合规、科学、有效。

(2)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相关责任人按照制度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查每项支出、每张原始凭证的真实性、有效性,确保各项支出在阳光监督之下进行,坚决杜绝铺张浪费行为,各项公用经费,都得到有效控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主要是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购买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 件

麻阳苗族自治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2024年绩效自评报告

一、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本单位业务股室 4 个(其中二级事业单位 0 个),共有行政编制 6个,事业编制 5个,实有行政编制人员6 人,超编0 名,实有事业编制人员5人,超编0人,单位退休人员4人。

二、单位主要职能与年度绩效目标

1、为社会提供工伤保险服务,工伤认定;

2、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及管理,待遇支出。

三、年度整体支出及管理情况

2024年预算总收入187.5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187.5    万元,年度预算追加 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 万元。实际总支出185.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39万元,占年初预算基本支出的100 %,占全年总支出的100 %:项目支出 0 万元,占年初预算项目支出的0 %,占全年总支出的 0 %;年度结余0万元,占总收入的0 %。

1.基本支出情况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万0.7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出国考察经费   0万元。实际“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 0 %,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0 %,公务用车运行费0 万元,占年初预算的0 %,出国考察0万元,占年初预算0 %。“三公经费”结余0 万元,结余率0 %。

3.资金管理情况(内部管理制度措施)

(1)按照各项财务管理规定和要求,单位领导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制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明确财务管理事项,进一步促进我单位各项经费支出合理、合规、科学、有效。

(2)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相关责任人按照制度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查每项支出、每张原始凭证的真实性、有效性,确保各项支出在阳光监督之下进行,坚决杜绝铺张浪费行为,各项公用经费,都得到有效控制。

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2024新增参保单位有 36 家,其中新开工建筑施工行业31家,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100%。累计参保单位671家。基金征缴收入818万元,支付工伤待遇221人次,支付工伤待遇金额757万元。

2、进一步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基金征缴力度,配合税务部门保障基金征缴任务完成,确保工伤医疗待遇支付,加强工伤保险扩面工作,扩大保险覆盖面,加大对私营企业、民营企业、乡镇企业参保工作力度,做到应保尽保,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扩面任务。加强与县住建、交通、城建投等部门的协调,重点抓好了2025年新开工项目建筑业参保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工作达标,加强了与县应急部门工作协调合作, 对未能提交参保证明的企业,视同安全生产措施未落实,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强化医疗监管,规范医疗行为,杜绝工伤保险基金的浪费和流失。保证工伤基金安全有效运转,促进医疗机构科学检查、合理用药,杜绝弄虚作假,将有限的基金用在刀刃上,防止基金的浪费流失,坚决遏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

五、存在的问题

1、年度公用经费不足。

2、经费安排不及时,影响工作开展进度。

六、改进措施与建议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建议加强绩效管理培训,开展经验交流会,切实推进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三)建议县级预算及时安排好经费,确保各项工作实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