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方面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推进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广播影视、文物领域体制机制创新。

2.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统筹安排全县文化、文物、广电、体育事业经费,指导全县重点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设施建设。

3.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交流与合作。

4.指导全县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重点扶植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和特色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

5.指导、管理全县文化艺术和体育事业,指导、管理全县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体育馆事业和基层文化体育建设;指导非公有性文化体育机构和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文物类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

6.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县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8.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等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市场。

9.组织、指导全县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拟订全县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县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培育、完善和开拓国内旅游市场,拟订我县开拓旅游市场的措施并指导实施。

10.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区的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县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县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11.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各类旅游区(点)、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等级和标准,组织实施旅游饭店和旅行社星级标准和星级评定与复核工作;审批国内旅行社及设立旅行分社、营业部、经营网点和经营范围变更、备案;审核报批国内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在县域内设立旅行分社、营业部、经营网点和经营范围变更、备案;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旅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12.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指导全县有关院校开展旅游教育的有关工作;联系和指导旅游社团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工作。

13.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14.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和青少年体育发展、负责制定全县体育竞赛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组织管理体育训练、体育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15.组织体育领域科学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6.组织推进全县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17.指导、管理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行业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18.承办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本单位业务股室、二级单位共20个,其中:业务股室10个,未独立核算二级事业单位3个,独立二级单位7个。截至2024年12月底,实有人数45人,其中在职39人(全额27人,差额5人,自收自支7人)临时工3人、劳务派遣3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麻阳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麻阳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决算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5318.2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82.72万元,增长270.48%,主要是因为年中追加项目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5318.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18.2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531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9.27万元,占24.24%;项目支出4028.94万元,占75.7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318.2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82.72万元,增长270.48%,主要是因为年中追加项目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83.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1.05%,与上年相比,增加747.86万元,增长34.25%,主要是因为年中追加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83.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7.21万元,占9.4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05.41万元,占59.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85万元,占3.66%;卫生健康支出24.63万,占1.13%;农林水支出460.93万元,占21.11%;住房保障支出27.57万元,占1.26%;其他支出77.75万元,占3.5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29.7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8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2.03%,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7.2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异动调整及办公费用的增加。其中:

①2010301 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28.13万元

②2010399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决算为88.01万元;

③ 2010499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决算为89.15万元;

④ 2012301 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1.92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年初预算为884.61万元,支出决算为130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5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文化、体育活动开展、文物保护等开支增加和专用材料、设备费用的增加。其中:

① 2070101 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381.94万元;

② 2070199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决算为434.26万元;

③ 2070204 文物保护支出决算为23.69万元;

④ 2070305 体育竞赛支出决算为200万元;

⑤ 2070306 体育训练支出决算为10万元;

⑥ 2070307 体育场馆支出决算为35.52万元;

⑦ 2070399 其他体育支出决算为24.14

⑧ 2079999 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决算为195.86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初预算为75.36万元,支出决算为7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异动调整。其中:

① 2080199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4.6万元;

②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为55.38万元;

③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决算为9.2万元;

④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决算为10.67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29.42万元,支出决算为2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异动调整。其中: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24.63万元。

5.农林水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0.9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资金。其中:

2130599 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决算为460.93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

年初预算为40.34万元,支出决算为2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3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异动调整。其中:

2210201 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27.57万元。

7.其他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7.7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资金。其中:

2299999 其他支出决算为77.7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4.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8.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7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社保、其他工资福利支付、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626.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2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7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的29.73%;与上年相比减少0.001万元,降低0.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本着一切从严从检原则,打紧公务接待开支,尽量做到能不接待决不接待,与上年相比减少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7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的29.73%;与上年相比减少0.001万元,降低0.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本着一切从严从检原则,打紧公务接待开支,尽量做到能不接待决不接待,与上年相比减少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减少。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28个、来宾184人次,主要是文旅开发项目、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文物保护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313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86万元,项目支出3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34.8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新增石羊哨文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和体彩公益金项目资金。

① 2290402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决算为3000万元;

② 2296003 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决算为134.86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1.21万元,同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0.77万元,增长15.26%。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2024年龙舟赛经费和第四次文物普查经费。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培训费22.9万元,用于开展文化人才服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人数23人,内容为麻阳苗族自治县文化人才服务工作者培训。选派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按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拨付,主要用于购买人员保险、按规定解决差旅费等,我单位根据选派人员的服务时限和服务内容等进行统筹发放。下派人员按每人每天120元标准补助,用于教育培训、按规定解决差旅费等。选派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选派队到受援地的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保险和培训费用,每人每月补助300元,全年3600元,一年发放交通差旅补贴1400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0万元,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组织对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5318.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2183.3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1.05%;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1个3134.8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8.95%。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

2024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5318.21万元,执行数5318.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绩效自评得分93分,评价等级为“良好”。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 文旅品牌升级:成功创建1个国家4A、1个国家3A景区,新增1个省五星级乡村旅游区等,全县旅游总收入18.0081亿元(同比增7.61%)、总人次191.6702万(同比增7.03%)。

2. 产业项目引建:包装8个招商项目,签约4家(总投资5.16亿元),推进多个景区建设,2个项目投运,新增2家规上文化企业(现有9家)。

3. 文旅宣传推广:推出12条精品线路,高铁播放2个月文旅宣传片,发布宣传推广内容243条,开发200余件非遗文创及8套伴手礼。

4. 公共文化惠民:完成乡镇文化站定级,人均文化场馆服务5.387人次,举办各类节会、惠民活动超650场,创作多部优秀剧目并获奖。

5. 群体竞技突破:举办赛事30余场(20万人次参与),龙舟赛成全国“顶流”(收入2亿元),参赛获6银9铜、2枚残奥会金牌等。

6. 文物非遗保护:复核202处文物(新发现3处),文物收藏量近600件,成功申报1名省级非遗传承人,新增多个市、县级非遗项目。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年初预算编制前瞻性有局限,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编制预算过程中严格遵循下列原则:合法性原则、完整性原则、真实性原则、稳妥性原则、绩效性原则。二是加强各项目的预算资金管理,加大对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设立要更加科学、合理、可衡量。在设立指标时要充分考虑指标设定的可实施性,可考核性,要尽可能的量化,细化。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面积极作为。精心制定预算绩效目标,严格监控各项支出,对每一笔资金的流向进行跟踪,确保其用于既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期的数据收集和分析,及时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对照绩效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结合绩效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增强支出责任,规范资金使用,强化监督检查,强化财政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下一年度的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提供参考,为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提供基础保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主要是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购买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 件

麻阳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4年度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度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麻财预绩〔2025〕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我单位对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现将整体支出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本单位业务股室、单位13个(其中未独立核算二级事业单位3个,业务股室10个)。共有行政编11个,事业编制28个,工勤编制0人,实有行政编制人员10人,超编0名,实有事业编制29人,超编1人,单位退休人员27人。

二、单位主要职能与年度绩效目标

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方面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推进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广播影视、文物领域体制机制创新。

2.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统筹安排全县文化、文物、广电、体育事业经费,指导全县重点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设施建设。

3.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交流与合作。

4.指导全县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重点扶植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和特色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

5.指导、管理全县文化艺术和体育事业,指导、管理全县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体育馆事业和基层文化体育建设;指导非公有性文化体育机构和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文物类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

6.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县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8.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等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市场。

9.组织、指导全县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拟订全县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县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培育、完善和开拓国内旅游市场,拟订我县开拓旅游市场的措施并指导实施。

10.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区的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县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县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11.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各类旅游区(点)、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等级和标准,组织实施旅游饭店和旅行社星级标准和星级评定与复核工作;审批国内旅行社及设立旅行分社、营业部、经营网点和经营范围变更、备案;审核报批国内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在县域内设立旅行分社、营业部、经营网点和经营范围变更、备案;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旅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12.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指导全县有关院校开展旅游教育的有关工作;联系和指导旅游社团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工作。

13.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14.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和青少年体育发展、负责制定全县体育竞赛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组织管理体育训练、体育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15.组织体育领域科学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6.组织推进全县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17.指导、管理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行业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18.承办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24年度整体支出及管理情况

2024年预算总收入5318.21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1029.73万元,年度预算追加4288.4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实际总支出531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9.27万元,占年初预算基本支出的125.2%,占全年总支出的24.24%;项目支出4028.94万元,占年初预算项目支出的391.26%,占全年总支出的75.76%;年度结余0万元,占总收入0%。

1.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基本支出1289.27万元,占总支出的24.24%;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28.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96%;公用经费支出761.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04%。具体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512.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8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504.28万元(办公费31.74万元、印刷费5.1万元、水费0.7万元、电费4.8万元、邮电费1.52万元、差旅费20.75万元、维修(护)费100.3万元、培训费22.9万元、公务招待费1.1万元、专用材料费59.25万元、专用燃料费100万元、劳务费7.98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工会经费25.27万元、其他交通费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2.67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7万元。实际“三公”经费支出1.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9.73%,其中公务接待费1.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9.73%。

3.资金管理情况

本单位通过健全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单位资金管理,强化内部会计控制,加强经济活动的风险防范和管理,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等诸多措施,加强本单位的资金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本单位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坚持提能升级文旅品牌建设实现新突破

成功创建多项文旅品牌。代远文化旅游景区成功创建国家4A景区,罗裙山森林康养旅游景区创成国家3A级景区,云端丛林景区创成湖南省五星级乡村旅游区(点),云端丛林萤火虫露营基地入选湖南省第二批文旅消费“新生代•新场景”旅居营地项目名单,云果园民宿创成湖南省四星级旅游民宿,我县荣获“2024年度最受市场喜爱的湖南省十佳康养避暑旅游目的地”。

隆家堡乡步云坪村成功入选怀化市2024“文旅网红打卡村”。霞飞云果园景区董事长谭霞被评为2024年湖南省文化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百名最美文旅人”。全市旅游饭店职业技能大赛中我县获得了团体竞赛三等奖,龚靓靓在2024福地怀化红色讲解员大赛中获三等奖。2024年全县旅游总收入18.0081亿元,同比增加7.61%,旅游总人次191.6702万人次,同比增加7.03%。

2.坚持招大引强产业项目建设凸显新成效

包装文旅招商引资项目8个,其中西晃山文化旅游综合开发、铜矿工业旅游示范区建设等项目入选第五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重点招商项目手册。完成文旅项目签约4家,签约总投资额5.16亿元。积极推进县域文旅IP打造和霞飞云果园、罗裙山森林康养旅游景区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康年集团-石羊哨温泉旅游度假区、天沐-隆家堡温泉度假村、霞飞云果园、羊肚坡•花溪谷景区等景区(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2024年文旅招商项目(晨希研学教育实践基地、萌多多亲子乐园)已投入运营,完成龙舟看台项目建设。新增规上文化企业2家,现有规上企业9家。

3.坚持打造精品文旅品牌宣传迈上新台阶

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制作畅游麻阳指南、文旅手绘地图、城区旅游服务导览图、麻阳龙舟画册、龙舟文集和旅游画册,推出5条“长寿探秘•相约麻阳”精品旅游线路和7条宝藏寿乡自驾游线路。积极与国铁集团进行对接,全国所有高铁客运站车从2024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连续两个月播放麻阳县文旅宣传片。

省政协云《大文旅•省际边界看湖南》专题宣传推介麻阳文旅康养资源。开通“麻阳文旅”官方新媒体账号,组建文旅宣传小分队。2024年以来发布文旅宣传推广短视频141条,公众号图文102篇。深度开发文创产品。开发了以红色文化、苗族文化、长寿文化为主题的非遗文创产品200余件和长寿伴手礼8套。

4.坚持惠民导向公共文化服务释放新效能

持续推进“三馆一站”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着力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升级,全面完成全省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其中兰里镇文化站获评一级站,锦和镇、高村镇、岩门镇文化站获评二级站。2024年全县人均接受文化场馆服务人次达5.387。举办首届“春社”文化旅游季暨春季“村晚”示范展示活动、全民K歌大赛,承办了全市第六届太极拳锦标赛、首届“怀味药膳”烹饪大赛暨药膳文化节,各文旅体节会活动达50余场次。

开展送戏下乡惠民演出活动280场,“麻阳现代民间绘画”专题展览进社区、进校园5次,举办阅读活动50场次,参加活动近8万人次。“寻梦课堂”“周末美育课堂”“名家讲堂”20期。“文化服务宣传周活动”“萌新合唱团”“文化服务进乡村”“百姓群艺荟”“我是文化云飘入百姓家”等各类文化惠民服务活动300余场,为在校学生免押金办理借阅证2200张。创作了《滴滴水》《冰糖橙儿甜》《清廉满朝荐》等花灯戏类优秀剧目。《美丽苗乡迎客来》入选潇湘风采·湖南美术创作工程,《锦绣苗乡》入选中宣部文明实践局、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和中国美术家协会联合举办的“新生活·新风尚·新年画”展出。原创山歌《哧哒哧哒》正在县民族小学试点推广。

5.坚持全民健身群体竞技赛事掀起新热潮

举办各类群众体育赛事30余场,参加人数达20万余人次。其中“水韵苗乡•龙腾锦江”2024年怀化麻阳传统龙舟赛得到各方关注、好评,“麻阳龙舟”相关抖音话题播放次数12.8亿次,在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网、光明日报等央级媒体平台刊发龙舟相关新闻23条,成为全国“顶流”,活动期间累计接待全国各地游客超20万人次,实现文旅收入2亿元,社会零售额突破3亿余元。我局被评为“水韵苗乡•龙腾锦江”2024年怀化麻阳传统龙舟赛表现突出的集体,并全县通报表扬。

组织参加全国第十二届少数民族运动会龙舟项目的比赛,获得6银9铜的好成绩。麻阳籍运动员周霞在巴黎残奥会取得T35级100米、200米金牌。12月组织麻阳龙舟队参加哈尔滨2024-2025年冰上龙舟联赛成功晋级决赛,获得道德体育风尚奖(第7名)。

6.坚持传承发展文物非遗保护取得新成果

纪念馆(博物馆)藏品、珍贵文献史料、实物进一步增加,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复核202处,新发现文物线索3处。接受社会捐赠文物304件,其他文物10余件,文物收藏量由原来的286件达到了近600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6件,二级文物8件,三级文物50件。成功申报省级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张锦芳,开展省级非遗工坊申报工作,并推荐“麻阳福寿红糖非遗工坊”申报县级第五批非遗代表性项目,公示“首柱养生功,苗族蜡染(扎染)”为县级第五批非遗代表性项目,“麻阳传统竞技龙舟”、“苗族蜡染(扎染)”、“麻阳鹅烹饪技艺”3个项目申报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已公示。

五、存在的问题

1.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2.年末存量资金大,预算完成率低,项目资金未能按预算及时使用,项目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2.建议县级预算安排好经费,确保实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