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县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湖南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与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全县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负责全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县保健工作。
(十二)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麻阳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省、市、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和信息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县卫生健康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实有人员11名,下设股室12个:办公室(宣传股、爱国卫生股)、人事股(国际合作股、科技教育股)、基层卫生健康股(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财务股、医政和医疗应急股(保健工作办公室)、行政审批和综合监督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应急办公室、职业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妇幼健康股)、体制改革股(规划发展和信息化股、医改办公室)、中医药管理股、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党建办公室等。内设二级事业单位8个,事业编制52个,实有人员59名。单位退休人员50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麻阳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汇总仅为麻阳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2562.06万元。与上年2023年2372.99万元相比,增加189.07万元,增长7.97%。主要是因为各项支出正常增加。
2024年度支出2562.06万元。与上年2023年2372.99万元相比,增加189.07万元,增长7.97%。增加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2562.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62.0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2562.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5.81万元,占43.16%;项目支出1456.25万元,占56.8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2562.06万元。与上年2023年2372.99万元相比,增加189.07万元,增长7.97%。主要是因为各项支出正常增加。
2024年度支出2562.06万元。与上年2023年2372.99万元相比,增加189.07万元,增长7.97%。增加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62.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9.07万元,增长7.97%,主要是因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62.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86万元,占0.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4.85万元,占5.65%;卫生健康(类)支出2337.23万元,占91.23%;住房保障(类)支出67.11万元,占2.6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86.2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56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0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1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7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9.01万元,支出决算为10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提高,正常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3万元,支出决算为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据实列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据实列支。
5、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63.03万元,支出决算为83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据实列支。
6、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
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8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6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上级资金,据实列支。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上级资金配套给县级的公卫部分,不纳入预算。决算支出为123.65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68万元,支出决算为87.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2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据实列支。
9、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1006.2万元,支出决算为1144.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上级资金,据实列支。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2.6万元,支出决算为5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71.18万元,支出决算为6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据实列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5.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29.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1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
公用经费76.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注意:“三公”经费不再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而是财政拨款口径)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万元,年底调整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1.24万元,完成预算的24.8%;与上年14.62万元相比减少13.38万元,降低91.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因公出国(镜)业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单位无公务车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万元,年底调整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1.24万元,完成预算的24.8%;与上年相比减少13.38万元,降低91.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厉行节约。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12个、来宾85人次,主要是包括上级单位检查人员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2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78 万元,降低2.28%。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厉行节约。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培训费0.07万元,用于开展继续教育培训,人数2人,内容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本年无会议费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无此项开支。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8 个,共涉及资金1456.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8个1456.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56.84%;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 个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二是部门评价开展情况。组织对所属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56.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本单位绩效评价为优,达到了预算绩效目标。三是事前绩效评估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无新增项目,无事前绩效评估。
(二)绩效评价结果。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2286.22万元,执行数2562.06万元,完成预算的112.07%,绩效自评得分95分,评价等级为“良好”。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积极履行单位职能,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二是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单位人员较少;二是不利于开展工作。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不断优化内部制度;二是加强监督。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标准和我单位自评得分,反映出在整体支出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年初预算编制前瞻性偏低,造成预算执行偏低。今后采取的措施:加强监管,做到监管机制环环相扣,不出现断层、行政单位的预算是财政总预算的基础,它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社会发展战略在行政单位预算中的体现,是单位行政正常开展业务活动的重要经济保证。因此,为保证预算编制的质量,在编制预算中,本单位遵循下列原则:合法性原则、完整性原则、真实性原则、稳妥性原则、绩效性原则。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主要是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购买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 件
麻阳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麻财绩〔2025〕1号)文件要求,我委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对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进行自评如下:
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县卫生健康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实有人员11名,下设股室12个:办公室(宣传股、爱国卫生股)、人事股(国际合作股、科技教育股)、基层卫生健康股(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财务股、医政和医疗应急股(保健工作办公室)、行政审批和综合监督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应急办公室、职业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妇幼健康股)、体制改革股(规划发展和信息化股、医改办公室)、中医药管理股、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党建办公室等。内设二级事业单位8个,事业编制52个,实有人员59名。单位退休人员50人。
单位主要职能与年度绩效目标
县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湖南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与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全县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负责全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县保健工作。
(十二)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麻阳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省、市、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和信息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年度绩效目标:县卫生健康局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年初的各项任务和绩效目标,进一步推动麻阳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年度整体支出及管理情况
2024年预算总收入2286.22万元,预算调整为2562.06万元,支出2562.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5.81万元,占年初预算基本支出的 111.35 %,占全年总支出的 43.16 %:项目支出 1456.25万元,占年初预算项目支出的 112.62 %,占全年总支出的 56.84 %;年度结余0万元,占总收入的0 %。
1. 基本支出情况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8.38万元,占基本支出91.19%,商品和服务支出76.22万元,占基本支出6.8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21万元,占基本支出1.92%。
2.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20万元,年底调整预算为5万元。实际“三公”经费支出1.24万元,全部为公务接待费。
3.资金管理情况(内部管理制度措施)
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多次专题研究财务管理工作,定期审核财务各项报表和原始凭证。根据中央和省委政策要求,我单位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进一步促进了我单位各项经费支出合法、合规和科学、有效管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相关责任人按照制度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查每项支出、每张原始凭证的真实性、有效性,确保各项支出在阳光监督之下进行,坚决杜绝铺张浪费行为,各项公用经费,特别是“三公经费”,都得到有效控制。
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4年度,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决策下,圆满、出色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存在的问题
县级财政配套资金不到位。
六、改进措施与建议
1、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2、建议县级预算安排好经费,确保实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