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概况
一、 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县公安规范性文件;分析研究全县的敌情、政情、社情,适时决策部署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拟定预防打击犯罪和整治治安的对策;
3、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纪律执行情况;负责全县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警衔管理、奖惩、优抚、教育训练及公安宣传工作;检查、督促全县公安系统的执法活动,制订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开展警务督查,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公安 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4、承办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案件事件和骚乱;
5、依法维护全县治安秩序,制止、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
6、依法管理国籍工作;负责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7、指导、监督全县消防工作;
8、依法管理、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承办、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管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9、负责对全县范围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10、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技术侦察、机要通信和信息网络的安全监管。
11、依法承担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负责对县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县的禁毒、缉毒工作。
13、指导森林公安的业务工作;指导县武警中队担负的公安业务和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
14、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我局现有内设机构19个,分别是指挥中心、情报科信大队、警务保障室、政工室、警务督察大队、禁毒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巡特警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看守所、拘留所、法制大队、交通警察大队、森林公安局。下设机构20个,分别是富州派出所、锦江派出所、文明山派出所、锦和派出所、尧市派出所、郭公坪派出所、岩门派出所、石羊哨派出所、江口派出所、兰里派出所、吕家坪派出所、板栗树派出所、兰村派出所、黄桑派出所、谭家寨派出所、和平溪派出所、隆家堡派出所、舒家村派出所、文昌阁派出所、大桥江派出所。我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执法执勤车辆编制37台。
(二)决算单位构成。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单位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公开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9479.5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77.13万元,增长12.82%,主要是因为物价上涨,年中追加机关运行经费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9479.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79.5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947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4.67万元,占44.35%;项目支出5274.92万元,占55.6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479.5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77.13万元,增长12.82%,主要是因为物价上涨,年中追加机关运行经费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479.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77.13万元,增长12.82%,主要是因为物价上涨,年中追加机关运行经费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479.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70.6万元,占19.73%;公共安全支出6811.97万元,占71.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5.61万元,占4.17%;卫生健康支出230.78万元,占2.43%;住房保障支出170.62万元,占1.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6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479.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6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年中追加机关运行经费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信访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年中追加机关运行经费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54.7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年中追加机关运行经费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586.55万元,支出决算为505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14.9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年中追加机关运行经费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21.0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年中追加机关运行经费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6.1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年中追加机关运行经费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年中追加机关运行经费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
9、公共安全支出(类)监狱(款)罪犯生活及医疗卫生(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6.6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年中追加机关运行经费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8.0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年中追加机关运行经费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7.0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年中追加机关运行经费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24.97万元,支出决算为78.59万元,决算数完成18.4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90.7万元,支出决算为180.78万元,决算数完成94.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60.78万元,支出决算为170.62万元,决算数完成65.4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04.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04.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8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3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3%,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注意:三公经费情况说明,往年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今年为财政拨款口径)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8.8万元,支出决算为21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18万元,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196.8万元,支出决算为19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0.82万元,支出决算为20.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8万元,占0.54%,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17.62万元,占99.4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8个、来宾66人次,主要是上级单位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17.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96.8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6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82万元,主要是车辆燃油和维修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7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102.29 万元,降低78.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其他为专项列支。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有车辆3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7辆。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上,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实际,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
2、资金使用合规性上,一直按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支,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做到专款专用,保证资金适应的合规性,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预决算公开性上,2023年度的预决算数据及“三公经费“情况已经按照要求再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4、职责履行上,2023年度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正确领导和决策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单位(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整体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479.59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6463万元,年度预算追加3016.59万元。从评价情况看,本单位绩效评价结果为优,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组织开展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本单位绩效评价结果为优,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部分资料收集不够完善,归档不够规范;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2、公用经费不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主要是县级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购买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 件
一、2023年度单位(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我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核定编制188人,其中:政法编188人。实有在职人数188人(注:在职人员数不包括看守所、交警大队人数)内设6个中心:指挥中心、队伍管理中心、防控中心、侦查中心、执法监管中心、交管中心;下设20个派出机构:富州派出所、锦江派出所、文明山派出所、锦和派出所、尧市派出所、郭公坪派出所、岩门派出所、石羊哨派出所、江口派出所、兰里派出所、吕家坪派出所、板栗树派出所、兰村派出所、黄桑派出所、谭家寨派出所、和平溪派出所、隆家堡派出所、舒家村派出所、文昌阁派出所、大桥江派出所;2个拘押收教场所:看守所、拘留所、合称监所管理中心。
二、单位主要职能与年度绩效目标
(一)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县公安规范性文件;分析研究全县的敌情、政情、社情,适时决策部署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拟定预防打击犯罪和整治治安的对策;
3、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纪律执行情况;负责全县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警衔管理、奖惩、优抚、教育训练及公安宣传工作;检查、督促全县公安系统的执法活动,制订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开展警务督查,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公安 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4、承办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案件事件和骚乱;
5、依法维护全县治安秩序,制止、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
6、依法管理国籍工作;负责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7、指导、监督全县消防工作;
8、依法管理、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承办、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管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9、负责对全县范围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10、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技术侦察、机要通信和信息网络的安全监管。
11、依法承担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负责对县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县的禁毒、缉毒工作。
13、指导森林公安的业务工作;指导县武警中队担负的公安业务和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
14、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年度绩效目标
1、检查、督促全县公安系统的执法活动,制订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开展警务督查,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2、加大承办案件的侦查工作力度,协调、处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案件事件和骚乱;
3、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4、加强对全县范围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以及全县的禁毒、缉毒工作。
三、年度整体支出及管理情况
2023年预算总收入9479.59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6463万元,年度预算追加3016.59万元。实际总支出947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4.67万元,占年初预算基本支出的112%,占全年总支出的44.35%:项目支出5274.92万元,占年初预算项目支出的195%,占全年总支出的55.65%;年度无结余。
1、 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4204.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04.6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运行3395.5万元,占80.7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59万元,占1.87%;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2.16万元,占0.2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7.02万元,占7.54%;行政单位医疗180.78万元,占4.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50万元,占1.19%;住房公积金170.62万元,占4.06%。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三公”经费年初预算26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3.4万元。实际“三公”经费支出218.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4%,其中公务接待费1.1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6.3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7.6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5.9%。
3、资金管理情况
(1)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有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评价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2)预算编制应当做到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
(3)根据内设机构的职责和分工,规范内部预算追加调整,发挥预算对经济活动的管控作用。
(4)单位应当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收支,确保预算严格有限执行;加强决算管理、确保决算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5)单位应当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管理机制。
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上,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实际,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
2、资金使用合规性上,一直按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支,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做到专款专用,保证资金适应的合规性,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预决算公开性上,2023年度的预决算数据及“三公经费“情况已经按照要求再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4、职责履行:2023年度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正确领导和决策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5、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自我评分为82分。
五、存在的问题
1、部分资料收集不够完善,归档不够规范;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2、公用经费不足。
六、改进措施与建议
1、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2、建议县级预算足额安排好经费,确保工作开展实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