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部门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组织业务培训及业务考核。

(三)负责研究拟定全县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城市管理容貌标准。

(四)负责行使县城规划区内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占用公共场地、占用绿化地、排水设施、户外广告设置、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的行政许可。

(五)负责县城规划区域内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加挂督查室牌子)、(2)行政审批股(加挂政策法规股、处罚中心牌子)、(3)人事计财装备股、(4)公用事业管理股、(5)市政设施管理股、(6)园林绿化管理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公开9张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24598.9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314.16万元,减少22.92%,减少原因主要是因为专项债券资金减少。2023年度支出总计24598.9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314.16万元,减少22.92%,减少原因主要是因为专项债券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4598.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598.9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4598.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8.59万元,占9.02%;项目支出22380.37万元,占90.9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24598.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29.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8169.72万元,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314.16万元,减少22.92%,减少原因主要是因为专项债券资金减少。2023年度支出总计24598.9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314.16万元,减少22.92%,减少原因主要是因为专项债券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29.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6.14%,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50.38万元,增加24.14%,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29.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4.59万元,占7.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49万元,占2.09%;卫生健康支出93.28万元,占1.45%;城乡社区支出5686.19万元,占88.44%;住房保障支出30.68万元,占0.4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18.2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429.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0.3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初预算为8.35万元,支出决算为8.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退休补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年初预算为97.24万元,支出决算为11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4.59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安排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年初预算为12.52万元,支出决算为1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补缴。

5、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

年初预算为736.77万元,支出决算为89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0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安排数。

6、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年初预算为1941万元,支出决算为361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4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安排数。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

年初预算为51.66万元,支出决算为5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7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安排数。

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年初预算为70.69万元,支出决算为3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4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安排数。

10、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年初未做预算安排,为年中调整预算安排数。

1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4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年初未做预算安排,为年中调整预算安排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61.4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90.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4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其中:基本工资391.44万元、津贴补贴344.91万元、奖金220.89万元、伙食补助46.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1.58万元、职业年金37.9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8.6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06万元、住房公积金30.68万元、医疗费0.1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4.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82万元;

公用经费670.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5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其中:办公费30.66万元、咨询费39.29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63.8万元、邮电费1.27万元、差旅费1.29万元、维护费20.57万元、租赁费2.05万元、培训费1.77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专用材料费15.6万元、劳务费189.33万元、工会经费44.04万元、福利费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6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5.36万元。资本性支出93.72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9.88万元,支出决算为29.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9.68万元,支出决算为19.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万元,占0.6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9.68万元,占99.3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个、来宾14人次,主要是交流考察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0万元,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更新公务用车0辆(该笔支出为付前期更新公务用车尾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68万元,主要是车辆保险、年检、维修维护、燃油费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169.7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18169.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2万元,项目支出18012.5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年初未做预算安排,年中调整预算安排数。

2、城乡社区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公共设施。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4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年初未做预算安排,年中调整预算安排数。

3、城乡社区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城市公共设施。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7.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年初未做预算安排,年中调整预算安排数。

4、其他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年初未做预算安排,年中调整预算安排数。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0.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98.74万元,增长831.58%。主要原因是相关支出年初预算未安排足,属年中调整预算增支。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1.77万元,用于开展城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人数61人,内容为城市管理执法;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169.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169.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169.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169.7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巡逻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429.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8169.7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29.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169.7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评价结果为良,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市民文明意识不断提高。推行城市管理网格化,大力宣传城市建筑垃圾,强化渣土治理监管。推行城区绿化管养特许经营项目,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我局在2023年1月被怀化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办公室评为垃圾分类工作先进单位、2023年2月被中共怀化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评为舆情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市容环境秩序不断改善。开展交通顽瘴痼疾整治。抓洒水降尘、餐饮油烟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法制培训和学习,强化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科学应对群众诉求,各类热线、信访投诉、网络舆情办结率100%。开展城市运行安全领域潜在风险隐患排查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事故行动,加强风险防控。做好城市桥梁、道路日常维修工作,改造人行道和排污管网,更换各类护栏。强化窨井盖整治。开展城市下水道清淤,解决城市道路积水问题。整治高空广告牌,消除安全隐患。排查城市安全运行隐患,并落实整改;市容治理进一步推进,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深入。加大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力度,规范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流动夜市烧烤、人行道上乱搭乱建。撤除不按规定设置及破损店牌店招,清理牛皮癣小广告。行政处罚违规停放车辆。联合社区开展“敲门行动”,提高了广大市民对“国家卫生县”创建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理解度。积极处理解决电路灯不亮问题,修理照明设施,确保了亮灯率达98%以上。积极开展“两违”查处工作,集中整治县城规划区内的乱搭乱建行为。对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承包公司实行日检月评。继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扩大试点覆盖范围,新创建2个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全面推动环卫城乡一体化建设,完成渗滤液第二期处理政府采购,推动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项目。加强对辖区内公园绿地、绿化带、行道树的日常管护,完成全年城区绿植修剪、补植、改造、栽植。加大长河公园管理力度,督促物业公司进行维修管护,在长河公园沿湖周边配备救援设备等。补齐创国卫短板。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单位围绕部门职能职责进行预算绩效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也存在着部分不足,具体如下:

一是全年所实施的大部分项目县本级财政未安排年初预算,通过调整预算后增加项目实施,造成项目实施后部分资金得不到及时保障;

二是绩效管理工作业务不够熟练。绩效目标及指标设定全面性可进一步加强,存在未全部反映本单位履职情况,绩效指标设定可衡量性较弱。

下一步,我单位将加强与财政沟通,建议年初预算对我县全年环卫、市政、绿化等公共设施维护项目予以安排资金,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国家、省、市、县关于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和部门整体(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政策文件,充分认识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提高绩效管理意识;紧扣本单位职能职责,紧扣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清晰设定绩效目标、准确设置绩效指标,更好地把工作职责目标化,任务目标指标化,指标细化量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主要是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购买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 件

2023年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管理局绩效自评报告

一、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本单位业务股室6个(其中二级事业单位2个),共有行政编制4个,事业编制95个,实有行政编制人员4人,超编0名,实有事业编制人员67人,超编0人,单位退休人员7人。

二、单位主要职能与年度绩效目标

(一)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部门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组织业务培训及业务考核。

3、负责研究拟定全县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城市管理容貌标准。

4、负责行使县城规划区内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占用公共场地、占用绿化地、排水设施、户外广告设置、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的行政许可。

5、负责县城规划区域内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

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年度绩效目标

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市民文明意识不断提高;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市容环境秩序不断改善;市容治理进一步推进,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深入。

三、年度整体支出及管理情况

2023年预算总收入24598.96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2918.23万元,年度预算追加21680.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29.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169.7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实际总支出 24598.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8.59万元,占年初预算基本支出的230.81%,占全年总支出的9.02%;项目支出22380.37万元,占年初预算项目支出的1143.61%,占全年总支出的 90.98%;年度结余0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

(1)人员经费支出1390.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68%。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安排工资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80.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82万元。

(2)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827.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32%,用于按国家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修)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经费控制率1149.92%。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4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万元,公车购置费20万元,出国考察经费0万元。实际“三公”经费支出29.8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2.88%,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0.49%,公务用车运行费19.6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48%,公车购置费1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4.39%,出国考察 0万元。“三公经费”无结余。

3、资金管理情况(内部管理制度措施)

(1)建立健全收支管理制度。资金收支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及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的拨付审程序和手续完整,保障资金专款专用,不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勤俭节约。合理设置人员岗位,明确有关岗位的职责权限,不相容岗位做到相互分离,确保了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提升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明确管理责任人,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固定资产清查核实,强化资产管理意识,规范了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行为,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增加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3)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内部管理制度,做到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提升预算编制科学性,确保预算严格有效执行,加强决算分析,强化分析结果运用。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市民文明意识不断提高

推行城市管理网格化,将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分成城东、城南、城北3个网格,优化环卫、绿化、市政、市容“3+1”综合巡查制度,实行网格包干到人,做到管理精细化、常态化。对城市建筑垃圾和渣土的治理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工作监管。打造锦江广场步行街通道“夜市一条街”,规范我县现有夜市流动摊贩的管理,一度成为我县网红打卡点。推行城区绿化管养特许经营项目,遵循市场化运作模式,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我局在2023年1月被怀化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办公室评为垃圾分类工作先进单位、2023年2月被中共怀化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评为舆情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二)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市容环境秩序不断改善

1.抽调精干力量,开展交通顽瘴痼疾整治。加大对施工工地的管控,要求各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的硬化、冲洗设施等措施,加大扬尘污染源头的治理。要求各渣土公司对运输车辆做到证照齐全、绿色环保全密闭。抓洒水降尘、餐饮油烟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累计餐饮油烟检查380余次,责令整改违规行为50余起;立案查处露天焚烧3起,批评教育185起;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28起。

2.提升法制综合素养,建立常态化针对性城市管理领域法制培训制度,强化城管队员的法律法规、行政处罚程序、案卷查处等业务能力,今年累计开展法制培训4次,组织执法人员赴各市县参加培训学习30余人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处罚立案、法制审核、处罚决定、执行和结案全流程,办理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12起。整肃执法队伍作风,持续巩固“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成立督查专班,紧盯机关、执法人员作风和效能建设。科学应对群众诉求,累计办理各类热线320件、信访投诉8件、网络舆情1件,办结率100%。

3.深入开展城市运行安全领域潜在风险隐患排查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事故行动,加强风险防控,推进安全风险评估。对城区锦江三桥进行了桥梁特殊检查检测,抓好8座桥梁的日常维修,修复受损道路6000平方米,人行道改造2800平方米,改造排污管网400余米,更换各类护栏156组,确保城市道路桥梁安全运行。强化窨井盖整治,修复更换各类井盖158块,更换下水道水泥盖板120块,切实抓好脚底下安全。城市下水道清淤19千米,增设雨水收集井38块,有效解决城市道路积水问题。强化高空广告牌整治,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户外广告3块、高空广告1块,楼层户外广告5块,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城市渣土运输安全整治,4家渣土公司28辆渣土运输车均按要求具备全密闭装置条件,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安装GPS定位系统和行车记录仪,确保企业生产安全。城市安全运行排查隐患26处,下达隐患整改交办单15份,落实整改26处。安排专人专职与住建部门对接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施划停车位1000余个,积极推行城区公共停车位智慧停车项目。

(三)市容治理进一步推进,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深入。

1.按照县委、县政府“国家卫生县”创建工作要求,对照创建考核标准,落实责任,据实开展工作。加大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力度,利用执法车流动播放创国卫相关知识,并与沿街门店户签订《门前四包责任书》2000余份,规范占道经营、店外经营800余次,规范流动摊点1200余次,规范夜市、烧烤120余次,规范人行道上乱搭乱建40余次。每天安排2名队员做好学校周边市容秩序的集中治理工作。撤除不按规定设置及破损店牌店招25个,清理牛皮癣小广告1800余起,拆除伸缩遮阳棚400余个。累计行政处罚违规停放车辆660余辆。联合社区开展“敲门行动”,用实际行动提高了广大市民对“国家卫生县”创建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理解度。

2.处理解决热线电话、市民投诉、群众来电等路灯不亮问题50余件(次),出动维修人员300多人次,修理照明设施1800多件(次),线路修理更换5.4km,确保了亮灯率达98%以上,积极与国网电力麻阳分公司对接,对全县近80处无表路灯进行电量计量安装,提高用电精度。

3.积极开展“两违”查处工作,集中整治县城规划区内的乱搭乱建行为,拆除城区乱搭乱建37处,违规自建房7起,送达限期拆除通知书18份、停工通知书17份,并处罚违规建设2起。

4.按照标准对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承包公司实行日检月评。继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扩大试点覆盖范围,新创建2个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全面推动环卫城乡一体化建设,18个乡镇新型环保垃圾中转站建设正在积极建设中。垃圾填埋场D区封场治理完成施工,渗滤液全量化设备稳定运行,并完成渗滤液第二期处理政府采购;根据省、市、县的要求和工作安排,推动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项目。

5.加强绿化建设,注重管养并重,压实园林绿化养护责任,加强对辖区内公园绿地、绿化带、行道树的日常管护,完成全年城区绿植5轮修剪任务。专门对城区行道树枯死被植绿化补植,完成城区600余株行道树的补植。对绿溪口与城区城乡接合部闲坪空地的绿植改造工程,栽植香樟 100 余株,铺植绿植500多平方米。加大长河公园管理力度,督促美好物业公司对10处(涵盖人行道板、雨水雨箅)进行维修管护,消除安全隐患,在长河公园沿湖周边配备救援设备等。

6.全力争取资金抓好项目建设,争取智慧停车专项、城乡环卫一体化专项、弃土消纳场建设项目,启动城区环卫一体化,补齐创国卫短板,对城区公共基础设施进行维修管养,为创国卫市级评估检查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7.在职人员控制率:编制人数为99人,年末实有人数有71人,控制率为71.72%,未超编。

8.预决算公开性上,2023年度预算数据已经按照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23年决算数据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将根据上级统一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9.职责履行:2023年度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正确领导和决策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自我评分为87分。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是全年所实施的大部分项目县本级财政未安排年初预算,通过调整预算后增加项目实施,造成项目实施后资金得不到及时保障。

二是绩效管理工作业务不够熟练。绩效目标及指标设定不全,未全部反映本单位履职情况,绩效指标设定可衡量性较弱。

六、改进措施与建议

一是建议县级预算安排好经费,年初预算对我县全年环卫、市政、绿化等公共设施维护项目予以安排资金,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是组织学习国家、省、市、县关于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和部门整体(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政策文件,充分认识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提高绩效管理意识;紧扣本单位职能职责,紧扣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清晰设定绩效目标、准确设置绩效指标,更好地把工作职责目标化,任务目标指标化,指标细化量化。

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

指标

分值

评价标准

指标说明

得分

投入

10

预算配置

10

在职人员控制率

5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5

“三公经费”变动率

5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5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5

过程

60

预算执行

20

预算完成率

5

100%计满分,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5

预算控制率

5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0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5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该指标以2017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5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5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该指标以2017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5

预算管理

40

公用经费控制率

8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0

“三公经费”控制率

7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7

政府采购执行率

6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6

过程


预算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8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②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2分;

③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④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


8

资金使用合规性

6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6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5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5

产出及效率

30

职责履行

8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8

根据绩效办2018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该项得分=(绩效办对应部分考核得分/100)*8


8

履职效益

10

经济效益

10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5

社会效益

5

12

行政效能

6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6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6

90%(含)以上计6分;

80%(含)-90%,计4分;

70%(含)-80%,计2分;

低于70%计0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6


附件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编制数

2023年实际在职人数

控制率

99

71

71.72%

经费控制情况

2022年决算数

2023年预算数

2023年决算数

三公经费

100.23

41

29.88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100.15

40

29.68

       其中:公车购置

75.29

20

10

             公车运行维护

24.86

20

19.68

   2、出国经费




   3、公务接待

0.08

1

0.2

项目支出:




    1、业务工作专项




    2、运行维护专项

29971.45


22380.37

          ……




公用经费

671.17

72

827.94

    其中:办公经费

16.26

10

33.03

          水费、电费、差旅费

3.58

9

5.49

          会议费、培训费

1.45


1.77

政府采购金额

——

18587.37

18587.37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调整

——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2023年完工项目)

批复规模

(㎡)

实际规模(㎡)

规模控制率

预算投资(万元)

实际投资(万元)

投资概算控制率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除专项资金和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等;“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