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麻阳苗族自治县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房改办)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麻阳苗族自治县房改办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麻阳县房改办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有:(1)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人民政府的房改政策、规定;研究制定本县房改政策、方案及其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审批县直和机关、单位的房改方案。(2)制定本县住房资金管理、房改金融管理政策;领导房改组织实施。(3)积极组织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负责安居住宅出售对象资格认定及其出售、分配;审批各单位集资合作建房。(4)协调有关部门在房改工作中的关系。(5)参与研究制定公有住房售后维修、管理服务、交易等有关政策、办法,参与制定房地产市场管理法规和住房社会化管理。(6)组织住房制度改革的理论研究和房改工作宣传、培训房改干部。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麻阳县房改办单位内设机构包括:主任室、办公室、财务室、党建室及工会。
(二)决算单位构成。麻阳县房改办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麻阳县房改办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9张公开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41.77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2.06万元,增加9.3%,主要原因:部分上年国有资产出租资金收入结转到本年,本年体现收入。
2020年度支出总计:141.77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2.06万元,增加9.3%,主要原因:部分上年资金结转到本年支付,本年体现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1.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7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77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41.77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2.06万元,增加9.3%,主要原因:部分上年国有资产出租资金收入结转到本年,本年体现收入。2020年度支出总计:141.77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2.06万元,增加9.3%,主要原因:部分上年资金结转到本年支付,本年体现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141.7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9年相比增加12.06万元,增加9.3%,主要原因:部分上年资金结转到本年支付,本年体现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1.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为9.24万元,占6.5%;卫生健康支出(类)为5.03万元,占3.6%;城乡社区支出(类)为120.83万元,占85.2%;住房保障支出(类)为6.67万元,占4.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7.1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24万元,支出决算为9.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03万元,支出决算为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16.21万元,支出决算为12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的费用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67万元,支出决算为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4.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5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17.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45%,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 、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预算的5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75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预算的6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陪餐人和用餐标准,与上年相比减少0.7万元,减少4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和用餐标准,减少招待次数。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3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5万元,占5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0个、来宾95人次,主要是检查工作及相关单位学习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车保有量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68万元,增加26%。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的费用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会议费开支0万元,培训费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开展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所有支出严格按照财政审批制度,在绩效评价过程中未发现占用或挪用资金情况。(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主要是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的监督管理,规范支出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增强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切实发挥财政资金资源配置作用,逐步建立以科学理财为基础,以精细化管理为手段,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以实施过程为监管对象的预算管理体系,我办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编制情况
我办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数7人,在职全额拨款6人,自收自支4人,全额拨款退休2人,自收自支退休1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
我办主要职能有:(1)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人民政府的房改政策、规定;研究制定本县房改政策、方案及其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审批县直和机关、单位的房改方案。(2)制定本县住房资金管理、房改金融管理政策;领导房改组织实施。(3)积极组织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负责安居住宅出售对象资格认定及其出售、分配;审批各单位集资合作建房。(4)协调有关部门在房改工作中的关系。(5)参与研究制定公有住房售后维修、管理服务、交易等有关政策、办法,参与制定房地产市场管理法规和住房社会化管理。(6)组织住房制度改革的理论研究和房改工作宣传、培训房改干部。
三、经费收支情况
1、2020年度单位财政拨款总收入为:141.77万元,较上年增加12.06万元; 2020年支出为141.77万元,较上年增加12.06万元。
2、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4.1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7.65万元。
四、整体支出绩效
1、2020年度人员经费124.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保障了全体干部职工工资、绩效奖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的正常发放。
2、2020年度公用经费17.65万元,保障了我办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其中办公费支出5.41万元,比上年减少2.05万元;三公经费支出1.05万元,比上年减少0.41万元; 水电费、工会经费及其他支出11.19万元。所有支出严格按照财政审批制度,在绩效评价过程中未发现占用或挪用资金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做好预算的编制,优先保障固定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审核,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体系,牢固树立行政成本意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益,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使财政资金发挥更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