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城乡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麻阳县城乡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麻阳县城乡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麻阳县城乡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麻阳县城乡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2、负责对乡镇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检查考核。
3、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汇集、储存及管理。
4、负责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退保等手续。
5、负责到龄人员养老金的资格审查、核算、养老金待遇标准并拨付养老金。
6、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
二、机构设置
城乡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机构,本中心下设一室二股:办公室,财务股,业务股管理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全面工作。
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麻阳县城乡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麻阳县城乡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决算8张表附后)
第三部分 麻阳县城乡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总计:178.48万元,比上年总收入179.58万元,减少1.1万元,减少0.61%。
2018年支出总计:189.11万元,比上年总支出177.46万元,减少11.65万元,增长 6.56 %。
收支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规范性津补贴调整及人员经费变动所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总收入178.48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总支出189.1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62万元,占比94.4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50万元,占比2.38%;住房保障支出5.99万元,占比3.1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补助收入178.48万元,比上年收入179.58万元,减少1.1万元,减少0.61%。2018年支出总计:189.11万元,比上年总支出177.46万元,增加11.65万元,增长 6.56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总支出189.11万元,占比100%。比上年总支出177.46万元,增支11.65万元,增长 6.56 %。
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规范性津补贴调整及人员经费较上年有所增长,财政在年初预算人员经费安排上较上年有所增长。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总支出189.1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62万元,占比94.4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50万元,占比2.38%;住房保障支出5.99万元,占比3.17%。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97.18万元,所占比率为51.39%。其中:基本工资34.01万元,所占比率为35.00%;津补贴28.93万元,所占比率为29.7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51万元,所占比率为12.8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50万元,所占比率4.63%;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3万元,所占比率为1.99%;住房公积金7.14万元,所占比率为7.34%;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17万元,所占比率为8.40%。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70万元,所占比率为24.69%;其中:生活补助0.5万元,所占比率为1.07%;医疗费补助1.09万元,所占比率为2.33%;奖励金37.12万元,所占比率为79.48%;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00万元,所占比例17.13%。
3、商品和服务支出:44.47万元,所占比率为23.52%;其中:办公费6.58万元,所占比率为14.79%;水电费1.32万元,所占比率为2.97%;印刷费、手续费合计7.62万元,所占比率为17.13%;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合计2.69万元,所占比率为6.05%;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合计0.54万元,所占比率为1.21%;公务接待费1.70万元,所占比率3.82%;劳务费5.59万元,所占比率为12.57%;工会经费6.06万元,所占比率为13.63%;福利费3.60,所占比率8.10%;其他交通费3.52万元,所占比率7.92%,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25万元,所占比率11.81%。
4、资本性支出;0.76万元,所占比率为0.40%;其中:办公设备购置0.76万元,所占比率为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总支出189.11万元,基本支出占100%,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3.89万元,占比76.08%;公用经费支出45.23万元,占比23.9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总额:1.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5万元减少3.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实行预算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接待标准等。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7万元,其中1、公务接待费支出1.7万元,本年接待26 批次、187人次(主要用于接待区县之间业务交流和市级部门检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因公出国(境)费0元;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年末车辆保有量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所有支付资金公开内容完整,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申报、评审、资金发放。 本单位严格按照财政局要求完成各项预、决算工作,预、决算数据真实、有效,编报完整,审核通过,同时按照要求在政府公开平台上公开所有预、决算数据。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47万元,比2017年31.25万元,增支13.22万元,增长 42.30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费用,比2017 年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手机缴费、银行自主缴费、等政策宣传费用及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考核费用的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6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0.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无公务车辆。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赛场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