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县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县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县人民政府金融领域有关规章草案;组织拟订全县金融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组织拟订加强全县金融行业服务、促进金融行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
2、代政府起草财政、财务、会议管理的制度及办法。
3、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县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制定彩票管理政策,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参与县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7、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未纳入县国资办监管的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县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12、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全省会计行政法规规章。
13、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14、研究分析国家金融政策、宏观金融形势和全县金融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金融市场体系建设。
15、负责联系组织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16、组织协调实施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整顿和规范全县金融市场秩序,防范、化解、处置各类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17、指导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等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监管和重组;根据县人民政府财税金融工作办公室授权,会同有关部门对县农村商业银行进行管理、指导和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信用体系建设和金融安全区创建,推进改革生态环境。
18、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初审工作和有关监管工作;指导地方各类风险投资机构、基金的设立和发展工作。
1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县财政局设17个内设机构(①办公室、②综合计划股(加挂县津贴补贴工作办公室牌子)、③行政审批服务股(加挂税政法规股牌子)、④预算股、⑤行政政法股、⑥教科文股、⑦经建股、⑧农业股、⑨社保股、⑩企业股(加挂对外经济贸易股牌子)、⑾对外经济贸易股、⑿金融与债务股、⒀资产管理股(加挂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县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牌子)⒁绩效管理股、⒂会计股、⒃财政监督检查股、⒄人事教育股)下设3个二级单位(①非税收入管理局、②县乡镇财政服务中心、③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2042.04万元,比上年增加39.04%。总支出2177.74万元,比上年增长20.12%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2042.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2.0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2177.7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2042.0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4%。动用年初结余及追加支出135.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042.04万元.比上年增加39.04%,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总支出2177.74万元,比上年增加20.12%,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地,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177.74万元,比上年增加20.12%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4.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177.74万元的82.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5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8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06%。城乡社区支出5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3%.农林水支出3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61%。住房保障支出59.1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72%。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2177.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321.76万元增加64.76%。其中①基本支出决算数2151.53万元比年预算数1321.76万元增加62.78%,②项目支出26.21万元比上年增加100%。与年初预算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和本年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具体追加项目是:抚恤金、在职人员工资和离退休费提标、增加公务交通补贴。房屋大型修缮费等。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2151.5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8.80%。其中人员经费1655.44万元,占基本支出2151.53万元的76.94%。日常公用经费496.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06%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30.58万元,比年初预算53.5万元减少42.84%,比上年决算29.35万元增加4.19%。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1.6万元 ,比上年增加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14万元,比年初预算18.5万元减少1.94%,比上年决算18.52万元减少2.05%。公务接待费支出9.84万元,比年初预算35万元减少71.88%,比上年决算11.1万元减少11.35%。“三公”经费支出下降明显,主要是局机关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实行预算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接待标准等。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公用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年末车辆保有量1台。公务接待支出相关的公务接待230批决次,998人次。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绩效,在经费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量入为出,精打细算,合理规范安排各项收支,较好完成了全年财务收支任务。
(十)2017年政府采购经费决算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491.30万元,比上年118.36万元,增幅31.74%。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44.27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6.51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7.76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单位共有车辆1台,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