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构成情况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六、其他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6年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表中,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麻阳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我单位主要职能有:法律服务、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行政复议与诉讼、规范性文件管理及公证律师。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为行政全额拨款单位。机关内设股室10个,辖18个基层司法所和3个二级机构(社区矫正、法援中心和公证处),监管4个县直法律服务所和1个司法鉴定所。
我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本年度预算编制范围为麻阳苗族自治县司法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026年收入预算1430.8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5.22万元,减少2.4%,主要是减少了项目经费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30.89万元。
2、支出预算
2026年支出预算1430.8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5.22万元,减少2.4%,主要是减少了项目经费预算。其中:一般公共安全支出11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5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430.8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5.22万元,减少2.4%。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6万元,占77.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12万元,占10.84%、卫生健康支出74.55万元,占5.22%、住房保障支出95.22万元,占6.6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2026年年初预算数为1405.89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遗属生活补助、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63.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0.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6万元。
2、项目支出
2026年年初预算数为2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社区矫正专项保障经费2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矫正对象调查评估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数据。
六、其他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预算单位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67.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4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办公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的预算。
2、“三公”经费预算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98万元,主要是减少公务接待费的预算。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6年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5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2万元、电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差旅费0.5 万元、工会经费33万元。
4、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6年初部门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资金计划。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5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单价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6、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无新增资产。
7、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约束。进一步树牢绩效意识,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绩效指标设置质量,推动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绩效目标”的原则,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硬化绩效目标约束。所有资金均需设置高质量绩效目标,未认真开展绩效评估的,不得申报;绩效不达标的坚决不予进入项目库。强化财审联动机制,将绩效、审计结果与预算安排、完善政策有机衔接,加大评价结果应用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6年我单位整体支出1430.89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项目支出25万元,其中:社区矫正专项经费2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矫正对象调查评估支出等。
七、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预算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