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全县各学校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构成情况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六、其他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表中,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麻阳苗族自治县全县各学校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教育方针,以及其他各项方针、政策。
2、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素质。
4、组织编制和实施学校的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学期计划。
5、组织领导招生、学生的入学和毕业鉴定工作。
6、组织做好教职工的培养、考核、奖惩、工资福利职称评定,以及退休、离休等工作。
7、组织领导做好行政后勤工作,坚持为教学服务,不断改善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8、贯彻执行勤俭办校的方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的管理。
9、负责和指导学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学校品德教育、体育卫生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10、完成上级领导机关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全县各学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设有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教科室、总务处、财务室、工会、校长室等处室。
该预算属于麻阳苗族自治县各学校合并预算,因此,纳入全县各学校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麻阳苗族自治县全县各学校汇总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50409.8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874.46万元,增长10.7%(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了2973.9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了1900.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409.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
2、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50409.8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874.46万元,增长10.7%(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了2973.9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了1900.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409.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0409.8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874.46万元,增长10.7%(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了2973.9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了1900.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409.81万元,占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占0%、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2025年年初预算数为50409.81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597.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3.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
2025年年初预算数为2448.3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2025年教育奖励基金20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奖励基金、 2025年特岗教师经费185.70万元,主要用于特岗教师经费、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县级配套资金21.40万元,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2025年学前教育学生生均公用配套经费97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学生生均公用经费、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县级配套14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县级配套47万元,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2025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县级配套资金50万元,主要用于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2025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县级配套16.56万元,主要用于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025年普通高中免学杂费配套经费7.03万元,主要用于普通高中免学杂费、2025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配套经费129万元,主要用于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2025年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资285万元,主要用于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资、2025年职业教育专项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教育专项经费、2025年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县级配套39.98万元,主要用于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2025年中职国家助学金县级配套资金13.67万元,主要用于中职国家助学金、2025年教师发展中心公用经费25万元,主要用于发展中心公用经费、2025年师训经费393万元,主要用于师训经费、2025年教育费附加支出75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费附加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数据。
六、其他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预算单位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385.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5.2万元。主要是办公费的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一致。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5年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363.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73.66万元、水费6万元、电费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差旅费20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维修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2 万元。
4、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资金计划。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4年末,单位固定资产总额34599.227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2548.246万元;车辆0万元;通用设备10584.56万元;家具、用具、装具1466.421万元。
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无新增资产。
7、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约束。进一步树牢绩效意识,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绩效指标设置质量,推动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绩效目标”的原则,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硬化绩效目标约束。所有资金均需设置高质量绩效目标,未认真开展绩效评估的,不得申报;绩效不达标的坚决不予进入项目库。强化财审联动机制,将绩效、审计结果与预算安排、完善政策有机衔接,加大评价结果应用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5年我单位整体支出50409.81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7个,涉及项目支出2448.34万元,其中2025年教育奖励基金20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奖励基金、 2025年特岗教师经费185.70万元,主要用于特岗教师经费、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县级配套资金21.40万元,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2025年学前教育学生生均公用配套经费97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学生生均公用经费、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县级配套14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县级配套47万元,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2025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县级配套资金50万元,主要用于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2025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县级配套16.56万元,主要用于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025年普通高中免学杂费配套经费7.03万元,主要用于普通高中免学杂费、2025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配套经费129万元,主要用于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2025年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资285万元,主要用于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资、2025年职业教育专项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教育专项经费、2025年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县级配套39.98万元,主要用于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2025年中职国家助学金县级配套资金13.67万元,主要用于中职国家助学金、2025年教师发展中心公用经费25万元,主要用于发展中心公用经费、2025年师训经费393万元,主要用于师训经费、2025年教育费附加支出75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费附加支出。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预算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