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构成情况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六、其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24年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麻阳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划和标准。
2、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实施办法,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制定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5、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实施办法,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办法,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全县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
9、职能转变。麻阳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0、与麻阳苗族自治县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股室4个,分别是:综合股、待遇保障股、医药价格和招标管理股、基金监管股。麻阳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职数4名。麻阳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下设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为副科级公益事业单位。因此,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麻阳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3482.0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9790.49万元,减少85.03%(因为今年预算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资金减少了19500万元,城乡居民县级配套资金减少19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减少10万元,城乡医疗救助减少了1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0.02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782万元。
2、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3482.0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9790.49万元,减少85.03%(因为今年预算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资金减少了19500万元,城乡居民县级配套资金减少19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减少10万元,城乡医疗救助减少了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0.02万元、项目支出278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482.0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9790.49万元,减少85.03%。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3.02万元,占18.18%、卫生健康支出2797.77万元,占80.35%、住房保障支出51.23万元,占1.4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700.02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7.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4万元。
2、项目支出
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278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专项工作经费22万元,主要用于打击欺诈骗保宣传、稽查,医院药店检查等经费;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险县级配套资金780万元,主要用于医院医疗补助支出; 城乡医疗救助配套18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困难户救助;破产改制困难企业人员医保补贴80万元,主要用于破产改制困难企业医疗费;特殊人群医疗补贴100万元,主要用于特殊人员医疗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数据。
六、其他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预算单位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62.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6.4万元。主要是开展真抓实干工作需要的开支增加,向财政打报告增加经费拨款。
2、“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6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2023年的三公经费预算为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万元。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 6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 万元、电费 4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 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44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3万元、培训费2万元、劳务费0.36万元。
4、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3 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0 辆。
6、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无新增资产。
7、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4年我单位整体支出3482.0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2个,涉及项目支出2782万元,其中专项工作经费22万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险县级配套资金780万元、 城乡医疗救助配套1800万元、破产改制困难企业人员医保补贴80万元、特殊人群医疗补贴10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预算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