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
麻阳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构成情况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六、其他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文物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能,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违法、文物犯罪。
3、负责文物资源调查工作,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和文物修缮及相关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基本建设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做好文物调查、勘探及考古发掘等工作。
5、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推动实施,直到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协调做好博物馆对外交流工作。
6、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负责文物和博物馆人才培训工作。
7、完成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机构设置
麻阳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内设有1个办公室,财会股、业务股、保卫股3个业务股室。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麻阳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97.8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83万元,增长4.07%,增长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调整,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
2、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97.8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83万元,增长4.07%,增长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调整,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73.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97.8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83万元,增长4.0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73.89万,占75.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1万元,占12.78%、卫生健康支出4.88万元,占4.99%、住房保障支出6.60万元,占6.7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91.88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4万元。
2、项目支出
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按项目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6万元,为纪念馆维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数据。
六、其他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预算单位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6万元,与上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2、“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5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5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三公经费未发生开支,本年公务接待费用增加。其中: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0.5万元、差旅费0.5万元、工会经费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7万元。
本部门2023年度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安排培训费0万元;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4、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部门无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6、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约束。进一步树牢绩效意识,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绩效指标设置质量,推动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绩效目标”的原则,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硬化绩效目标约束。所有资金均需设置高质量绩效目标,未认真开展绩效评估的,不得申报;绩效不达标的坚决不予进入项目库。强化财审联动机制,将绩效、审计结果与预算安排、完善政策有机衔接,加大评价结果应用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3年我单位整体支出97.88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其中,基本支出91.88万元,项目支出6万元。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项目支出6万元,其中:纪念馆维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6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预算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