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
麻阳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构成情况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六、其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22年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政府采购表
2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麻阳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
(四)组织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我单位为行政机关单位,内设办公室、服务中心,拥军优抚股、军休管理股、移交安置股、就业创业股、政策法规股。
我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麻阳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022年收入预算1241.0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00.61万元,增长67.61%,增加原因是2022年把其他优抚支出500万元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13万元列入单位预算中。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1.01万元。
2、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1241.0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00.61万元,增长67.61%,增加原因是2022年把其他优抚支出500万元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13万元列入单位预算中。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3.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8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241.0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06.06万元,增长95.45%,增加原因是2022年把其他优抚支出500万元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13万元列入单位预算中。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3.39万元,占92.94%、卫生健康支出66.74万元,占5.38%、住房保障支出20.88万元,占1.6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282.88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6.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
2022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58.13万元,其中:按项目管理的工资福利支出34.63万元;按项目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21万元,主要用于专项工作经费;按项目管理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02.5万元 。主要包括义务兵优待347.5万元,伤残抚恤5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50万元,其他优抚支出50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数据。
六、其他情况说明
1、行政运行经费
2022年预算单位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2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6.78万元,主要是各项支出项目的减少。
2、“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69万元。增加原因是上年“三公经费”延迟支付。其中:公务接待费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5万元、差旅费2.5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会议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工会经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0.5万元。
4、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2 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0 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6、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2年我单位整体支出1241.01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 9个,涉及项目支出958.13万元,基本支出282.88万元,其中:工资津补贴:174.0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8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74万元,住房公积金:20.88万元。项目支出:其中专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02.5万元,包括伤残抚恤5万元,用于优抚对象伤残抚恤补助:义务兵优待347.5万元,用于对服役士兵家庭补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50万元,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重点优抚对象农合医疗保险;优抚对象意外伤害保险等,其他优抚支出:500万元,用于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专项工作经费21万元,用于开展业务工作所需要的支出;对自收自支人员的拨付工资32.5万元,职业年金2.13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7、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构成情况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六、其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22年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政府采购表
2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麻阳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
(四)组织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我单位为行政机关单位,内设办公室、服务中心,拥军优抚股、军休管理股、移交安置股、就业创业股、政策法规股。
我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麻阳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022年收入预算1241.0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00.61万元,增长67.61%,增加原因是2022年把其他优抚支出500万元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13万元列入单位预算中。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1.01万元。
2、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1241.0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00.61万元,增长67.61%,增加原因是2022年把其他优抚支出500万元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13万元列入单位预算中。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3.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8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241.0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06.06万元,增长95.45%,增加原因是2022年把其他优抚支出500万元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13万元列入单位预算中。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3.39万元,占92.94%、卫生健康支出66.74万元,占5.38%、住房保障支出20.88万元,占1.6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282.88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6.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
2022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58.13万元,其中:按项目管理的工资福利支出34.63万元;按项目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21万元,主要用于专项工作经费;按项目管理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02.5万元 。主要包括义务兵优待347.5万元,伤残抚恤5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50万元,其他优抚支出50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数据。
六、其他情况说明
1、行政运行经费
2022年预算单位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2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6.78万元,主要是各项支出项目的减少。
2、“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69万元。增加原因是上年“三公经费”延迟支付。其中:公务接待费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5万元、差旅费2.5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会议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工会经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0.5万元。
4、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2 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0 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6、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2年我单位整体支出1241.01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 9个,涉及项目支出958.13万元,基本支出282.88万元,其中:工资津补贴:174.0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8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74万元,住房公积金:20.88万元。项目支出:其中专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02.5万元,包括伤残抚恤5万元,用于优抚对象伤残抚恤补助:义务兵优待347.5万元,用于对服役士兵家庭补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50万元,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重点优抚对象农合医疗保险;优抚对象意外伤害保险等,其他优抚支出:500万元,用于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专项工作经费21万元,用于开展业务工作所需要的支出;对自收自支人员的拨付工资32.5万元,职业年金2.13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7、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来源:麻阳县退役军人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