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麻财绩[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专项资金及部门整体实际支出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城乡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1个,股室3个,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0

二、单位主要职能与年度绩效目标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法规宣传业务经办服务;对乡镇城乡社会保险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检查考核;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汇集、储存及管理;负责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退保等手续;负责到龄领取人员养老保险金的资格审查、核算、养老金待遇标准并拨付养老金;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

2018年年度绩效目标:

(一)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绩效目标是:

1、确保16-59周岁参保缴费人员享受的缴费补贴和特殊人群享受的政府代缴等配套资金补贴到位;

2、年满60周岁及以上领取待遇人员享受的养老保险金发放到位;

3、确保缴费补贴和政府代缴到账率、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4、完成待遇调标文件要求,进行待遇调标及补发工作。

5、确保完成2018年度工作任务,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༯span>⠼/span>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确保完成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同时,保障单位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支出;行政运行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实行预算控制、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资金绩效自评

(一)专项资金绩效自评

1、专项资金实施依据:按照国发【200932号、国发【201118号、省政发【200938号、省政发【201122号文件要求,2011我县作为第三批试点县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2014年,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 8号湘政发【2014】24号文件,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2、专项资金管理情况:我中心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24号)、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立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麻政发【201417号)的文件精神,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独立核算,按省级规定期限结算上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基金。各级财政补助资金采取“当年先行预拨,次年据实结算,差额多退少补”的办法,按年进行结算。2018年,加强单位内部控制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3、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县级财政补贴资金已于2018年12月31日前足额拨付到位。

2018年度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县级财政补贴总收入913.50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的资金298.00万元,对个人缴费的资金172.94万元,对困难群体人员代缴资金442.56万元。

4、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采取国库集中管理支付的方式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单独核算。中心设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支出户,财政部门按月将养老保险待遇资金足额划拨到基金支出户,用于保障待遇按月足额发放。基金收入户收缴的个人养老保险费按月上缴财政专户,做到及时与财政部门相关股室进行账务核对工作。

补贴缴费情况。2018年度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 120832人,正常缴费补贴资金172.94万元,政府代缴442.56万元已计入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收入共计1399.76万元

待遇发放情况。2018年度全县符合年满60周岁以上享受养老金待遇人员共计5.87万人,其相应待遇全部按足额发放计发放养老金6999.20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6828.14万元(包含:中央基础养老金5830.76万元,省级基础养老金698.25万元,县级财政基础养老金299.13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169.84万元,发放率达100%。

5、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麻财绩[2019]1号文件要求,我中心于2019年10月份通过对本单位项目组织管理、项目实施情况、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认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项目目标明确、合理,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完整,按分配方案合理分配,项目资金用于政府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和政府代缴,按月足额发放城乡居民养老金,并督查各乡镇参保缴费情况和养老金领取情况,做到专款专用、使用准确到位,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该项目已按实施计划开展工作,目的是为了实现城乡居民老有所养、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等社会效益,使城乡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总体完成了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绩效目标。

(二)部门整体资金绩效自评

1、部门资金管理情况:根据《会计法》、《预算法》、《麻阳苗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font face="宋体" >麻阳苗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财经纪律的规定,制订了城乡养老保险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管理、财务经费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内控监督等工作要求进行管控,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财经纪律规定,确保“三公经费和各项支出使用合理合规

2、部门资金安排情况:2018年预算总收入203.01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160.57万元,年度预算追加17.91万元,上年结余24.53万元。

3、部门资金使用情况:2018部门总支出189.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占全年总支出100%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3.89万元,占全年总支出76.09%,公用经费支出45.23万元,占全年总支出23.91%;年度结余13.90万元,占总收入的6.85%

人员经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18万元,用于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70万元,用于支付公积金、⠼font face="宋体" >奖励金、对乡镇考核兑现奖励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4.47万元,主要支付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开支等。其他资本性支出0.76万元,用于购买办公设备购置。

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确保工作运转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费用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本单位城乡养老保险相关工作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开展厉行节约。年初预算安排5.00万元,年末实际支出1.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1.70万元中心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3)实施节能降耗。我单位严格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节约用水用电,全年水、电费支出1.32万元。

、存在主要问题

由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低,时间跨度长,群众参保积极性不高;涉及参保人员多,运行成本大,经费保障不足基层经办能力较为薄弱,征缴扩面工作压力较大生存认证工作比较粗放,享受待遇人员死亡信息,全靠乡村按月上报,瞒报、漏报现象依然存在,基金安全隐患较大;人员配置不够。

五、改进措施建议

1、在以后的工作中争取在作风上更扎实、工作上更细致、成效上更显著。

2、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优化环境,整合资源

3、建议县级财政预算足额安排行政运行经费,确保实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