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2018年1-10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18年12月7日在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会议报告我县2018年1-10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一、1-10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10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实现46163万元,为年初预算(55243万元)的83.6%,为市考核任务(54814万元)的84.2%,全市排名第四,同比增加3742万元,增长8.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实现27981万元,同比增长9.3%。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0.9%,较上年同期提高了2.5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占地方收入的比重为31.5%,下降4.3个百分点。
分部门的完成情况是:国税局累计完成21970万元,增长12.25%;地税局累计完成16793万元,增长13.5%;财政局累计完成7400万元,下降8.1%。
1-10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84050万元,同比增加59436万元,增长26.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10月份,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累计实现11100万元,为预算的74.7%,增长226.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实现10235万元,增长248%。基金预算支出累计实现2401万元,下降46.2%。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10月份,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实现62330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9085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1274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实现60619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 ⠇62万元,其他支出1741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10月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为零,预计在年底能够完成收支计划。
2018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改革情况良好。财政收入继续呈增长趋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各项民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严格控制债务规模,积极化解债务风险。全力推进脱贫攻坚,有力防止环境污染。但当前财政工作中仍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刚性支出增长迅猛,收支缺口很大,年终难以平衡,资金调度异常紧张,政府债务偿还压力大等等。
二、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1、收入计划调整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计划调整
按照市政府下达我县的收入考核任务情况及我县收入实际,建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55243万元调整为54814万元,调减429万元,较上年增长10%。其中:地方收入由年初预算的32440万元调整为31910万元,调减530万元,较上年增长10%。
分部门的收入计划调整为:国税局26887万元,调减838万元,增长11.3%;地税局20056万元,调减219万元,增长13.8%;财政局7871万元,调增628万元,下降2.2%。
调整后的税收收入为453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2.8%,较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非税收入为9428万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29.5%,较上年下降3个百分点。
(2)上级补助收入调整
建议上级补助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74627万元调整为248090元,调增73463万元。其中:
①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8462万元,调增17385万元,系教育、社保、卫生、扶贫等专项补助的调增;
②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5000万元(预计数),调增56078万元。
(3)债务转贷收入调整
根据目前收到上级的债务转贷收入情况,建议债务转贷收入由7月份调整预算的29237万元调整为38291万元,调增9054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调增7557万元,借新还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497万元。
(4)上年结转收入维持7月份调整预算的1707万元不变。
(5)调入资金调整
根据我县土地出让收入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收入的预计实现情况,建议调入资金由7月份调整预算的57120万元调整为5207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调入由3900万元调整为32000万元,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收入的调入由53150万元调整为2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调入维持70万元不变。
2、支出计划调整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7月份调整预算的286931万元调整为362371万元,增加75440万元。考虑到耕地开发成本的实行执行、各项增支项目和暂付性款项的消化需要等,建议:
调增项目90955万元,主要是:
①上级专项补助增列支出73463万元;
②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增支7557万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③县本级财政预算增支9935万元,主要是:机关养老保险基金财政补贴资金2000万元,人员经费500万元,税收成本186万元,健康扶贫政府兜底资金300万元,2018年合并村村级运转经费239.6万元,水政大队2015-2017年人员及专项经费317万元(审计整改),企业养老保险县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262万元,追补2016年、2017年教育资金1311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100万元,消防大队食堂维修改造工程款108万元,公安局加班补贴395.3万元,政法委综治中心建设经费290.5万元,锦江花园国际大酒店优惠政策奖励金843万元,大工业企业用电补贴289.9万元,怀化经开区京东商城支持经费100万元,疾控中心业务用房建设资金300万元,农发公司农村基础扶贫贷款项目资本金100万元,吕家坪大桥建设资金400万元等。
调减项目15515万元,分别是:耕地开垦项目成本支出12000万元,5乡镇20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项目资金3100万元(同步搬迁项目),民政医疗救助资金300万元,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00万元,农业信用担保办事处工作经费15万元。
(2)债务还本支出由7月调整预算的5857万元调整为7354万元,调增1497万元(偿还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本金)。
(3)上解上级支出维持年初预算2343万元不变。
3、平衡情况
经以上调整,2018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91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809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829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707万元,调入资金52070万元,收入总计3720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237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343万元,债券还本支出7354万元,支出总计372068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1.收入计划调整
(1)基金预算收入计划调整
建议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的14850万元调整为46250万元,调增304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5000万元,调增31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750万元,调增400万元,其他项目维持年初计划不变。
(2)上级补助收入调整
根据目前收到上级专项补助收入的情况,建议上级补助收入调整为1612万元。
(3)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
根据目前收到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的情况,建议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调整为7000万元。
2.支出计划调整
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的10950万元调整为22862万元,调增11912万元。其中:
(1)上级专项补助增列支出1612万元,主要是彩票公益金支出1344万元等。
(2)县本级收入超收调增支出3300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超收增支2900万元(用于土地出让收入成本及其他项目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超收增支400万元(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经费)。
(3)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对应安排的支出7000万元,用于麻阳县第3批次土地储备项目。
3.平衡情况
经以上调整,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62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12万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7000万元,收入合计54862万元;基金预算支出22862万元,调出资金32000万元,支出合计54862万元,收支相抵,基金预算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
由于工伤保险基金的下放,我县纳入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的社会保险基金共7项,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的59176万元调整为62330万元,调增3154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9085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1274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由年初的55535万元调整为60619万元,调增5084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58762万元;本年收支结余171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0896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不予调整
三、实行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特定事项
按照《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等规定,现将我县实行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特定事项报告如下:
1、2017年末预算支出空转挂账情况
《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财库[2015]192号)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一般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入账,年末可采用权责发生制将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列支入账”,我县由于部分上级转移支付指标和资金的下达调度时间滞后、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资金调度紧张等原因造成年终部分预算支出无法实现,而且我县所有财政性资金已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因此我县年终对当年未支出的指标结余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进行支出空转挂账处理。
2017年支出空转挂账634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5672万元,基金预算773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5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125万元,教育支出72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12万元,农林水支出1451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43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81万元等。
2、财政存量资金收回及安排情况
今年2月份,我县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42号)等文件要求,对截至2017年12月底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部门结转结余资金和财政结转结余资金进行清理收回,收回的结转结余资金作为权责发生制核算事项。共收回财政存量资金5325.46万元,其中:部门结转结余资金3183.24万元,财政结转结余资金2142.22万元。按资金性质分,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172.41万元,基金预算资金221万元,预算外资金29.27万元,特设专户资金1902.78万元。11月份,根据《麻阳审计要情》2018年第1期和县领导的批示意见,对民政局沉淀以前年度专项资金进行清理回收,共收回362.65万元。两次共收回财政存量资金5688.11万元。
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主要是:公安局社会治安监控系统资金428万元,城市路灯费100万元,垃圾场渗漏液监控系统经费66万元,怀化、长沙高铁站广告宣传经费86万元,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区截污工程征地及村民误工补偿款67万元,“道安监云”气象设施建设经费61万元,新式城管执法服装配备经费64万元,锦和镇新场村河堤和农田修复工程资金65万元,2018年第四批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补助资金206万元,移民后扶专项资金175万元,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及其它项目资金820万元,江口墟镇石眼潭村安置点整改资金203万元,扶贫项目审计整改资金210万元,禁养区畜禽养殖场退养补偿经费193万元,2016年省卫复审以奖代补奖励金100万元,消防大队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和2017年度消防装备购置经费100万元,全县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年度运行经费92万元等。
3、收回国有资产处置专户资金情况
2017年7月以前,按照《怀化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怀政发[2008]15号)、《麻阳苗族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麻政发[2012]10号)等规定,我县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由于麻政发[2012]10号文件已于2017年6月份废止,同时,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的管理,我县从2017年7月1日起,将国有资产处置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不再实行专户管理。
截止2017年末,国有资产处置专户结余2477.12万元,其中今年2月份作为财政存量资金收回387.96万元,剩余资金2089.16万元于11月份缴入县金库。截止2017年末,国有资产处置专户账面暂付款为1648万元,建议消化列支838万元,建议收回810万元(包括2008年城建投资公司借滨江大道一期工程保证金和管道欠款等690万元和2010年麻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借款120万元)。
对于收回的国有资产处置专户结余资金2089.16万元,建议安排如下:一是消化列支国有资产处置专户暂付款838.04万元,主要是: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150万元(锦江发电公司投资股金),锦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股金100万元,怀化市国资委铜矿企业处置收益分配付市国企改革专项基金120万元,2015年农业局种子公司破产改制社保资金300万元,铜矿管理处维稳工资、电费、铜矿资产评估费、环卫设施建设等78万元,吉怀高速公路指挥部购车款20万元,宏升公交出租公司出租车续牌工作经费20万元等。二是安排广播电视台设备高清化改造资金95.35万元。三是消化2018年支出缺口1155.77万元,用于税收成本缺口。
四、下阶段工作主要措施
1、加大征缴力度,确保完成收入任务。继续加强对收入的组织入库,充分发挥综合治税平台的重要作用,想方设法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特别是税收收入。同时督促国土等相关部门努力实现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收入,确保全年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
2、加大争资力度,缓解资金调度压力。以精准扶贫、脱贫攻坚为契机,继续加大向上争取财力性补助的力度,弥补支出缺口,缓解收支矛盾。同时,积极争取上级的资金调度支持,缓解资金调度压力。
3、加强预算约束,杜绝无源头增支。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减少和规范预算调整事项,对于无收入来源的支出项目,不予办理增支。
4、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力度,规范政府采购管理。
5、加强资金管理,严控借出资金规模。开展财政借出资金的专项清收工作,严格杜绝财政对外借款的行为,因突发性事件确需借款的,需向政府常务会报告同意后予以办理,借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不办理预算单位长期借款和向企业借款,树立借钱要还的意识,严控借出资金规模,进一步加强财政国库资金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