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职能

一是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法规;

二是负责对乡镇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工作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检查考核;

三是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汇集、储存及管理;

四是负责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退保等手续;

五是负责到龄领取人员养老保险金的资格审查、核算、养老金待遇标准并拨付养老金;

六是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档案室财务室,业务室,共计4个职能股室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018年收入预算160.5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60.57万元

2、支出预算

2018年支出预算160.5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0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0.5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14.82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5.28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6.34万元;对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0万元。

2、项目支出

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5.75万元,是单位为完成城乡居保县、乡、村三级考核经费专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25.45万元;专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30万元。

五、其他情况说明

1、行政运行经费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6.3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2万元。主要是:办公费增加1万元、物业管理费增加0.03万元、维修(护)费减少0.21万元、工会经费减少0.85万元、福利费增加0.23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9.50万元,上年预算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实行预算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接待标准等其中: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50万元

   3、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零,因上年结转有资金结余,所以本年度未安排预算资金。

麻阳苗族自治县城乡养老保险中心2018年预算公开表.XLS

麻阳苗族自治县城乡养老保险中心2018年预算公开补充情况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