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政办发〔2022〕5号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老旧小区片区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麻阳苗族自治县老旧小区片区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麻阳苗族自治县老旧小区片区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要求,全面改善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顺应城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大力改造提升老旧小区人居环境质量,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居民自愿。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凝聚居民共识,变“要我改”为“我要改”,由居民决定“改不改”“改什么”“怎么改”“如何管”,从居民关心的事情做起,从居民期盼的事情改起。

2.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按照“保基础、促提升、拓空间、增设施”要求,优化小区内部及周边区域空间资源利用,明确菜单式改造内容和基本要求,强化设计引领,做到“一片区一方案”,确保居住小区的基础功能,努力拓展公共空间和配套服务功能。

3.坚持各方协调、统筹推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联动机制,落实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区沟通协调的责任分工,充分调动被改造居民的积极性,激发主人翁意识。

4.坚持创新机制、长效管理。引导多方参与,确定长效改造管理方案;职能部门配合协调,逐步解决改造中的问题;提高制度化、专业化管理水平,构建“一次改造、长期保持”的管理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改造任务。2022年~2025年计划实施8个片区(逢爷片区、高垅片区、滨河片区、尧里片区、渔子坡片区、兰家片区、兴隆片区、学里社区)55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10.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35万平方米,户数1723户,居住人口6892人。

(二)改造内容。老旧小区改造包括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适应居民不同层次生活需求,分为基础改造类、完善改造类和提升改造类3类。

1.基础改造类: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包括小区道路、供水、排水、供电、弱电、供气、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等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粉刷、楼梯间整治、外窗更换、附属设施规整等建筑主体改造;既有住宅小区电梯加装。

2.完善改造类: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包括拆除违法建筑、自行车棚、电动车充电桩、无障碍设施、停车位规整、文化休闲设施等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及周边绿化、照明等整治。

3.提升改造类:丰富小区及周边区域配套服务的供给,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

(三)改造流程

按照年度改造计划,县住建局牵头,负责方案设计、招投标、工程实施和质量监管等具体工作。

1.制定改造方案。项目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社区、居民代表征集改造内容,根据小区及周边空间资源、配套设施现状、结合居民意见,开展方案设计,由具体职能部门或机构牵头进行联合审查。

2.简化审批程序。鼓励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通绿色通道,根据住建部出台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加快审批进度。

3.工程实施和监管。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组织实施,建立多位一体、相关部门、社区等各方参与的现场沟通协调机制。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应根据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特点,对工程全过程进行监管,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

4.项目验收。项目完工后,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建设单位、参建单位、社区和居民代表等进行联合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及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做好竣工项目的资料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5.后续管理。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由社区及小区业主委员会按照长效管理方案,落实管理和服务,做到“改造一个、管好一个”。

三、职责分工

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县住建局局长为副组长,县住建、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城管、公安、民政、卫计、文旅广体、商科工信、高村镇及社区、管线专营单位等多部门组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住建局,明确各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相互配合、协同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1.县住建局:负责牵头推进县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编制年度改造计划,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和措施;明确全县老旧小区改造的推进工作思路、实施模式和长效管理机制;统筹项目申报,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技术指南和项目暂行管理方法;指导整合财政预算、部门资金、社会资本等多方资源,多渠道筹集资金;做好老旧小区改造的业务指导和督查督办。

2.县发改局:负责组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立项、初步设计审批等工作;参与年度改造计划编制,负责中央专项补助资金等申报工作。

3.县财政局:负责筹集县级配套资金,负责专项资金的拨付和监管等工作。

4.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有关规划、土地的支持政策措施;做好老旧小区改造规划许可、用地审批工作,做好调整片区控制详细规划和修改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项目竣工验收等有关工作。

5.县城管执法局:负责指导推进老旧小区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支持建设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公园、广场、垃圾站、厕所等休闲配套服务设施;参与依法拆除违法违章建筑。

6.县公安局:负责结合“平安小区”创建,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的治安、交通通行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协调服务。

7.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本部门相关项目资金支持建设涉改小区的社区服务中心和养老配套服务设施;指导各涉改小区做好基层社区治理和服务,养老服务等工作。

8.县卫健局:负责统筹本部门相关项目资金支持建设老旧小区的社区医疗服务设施。

9.县文旅广体局:负责统筹本部门相关项目资金支持建设涉改小区的全民健身设施。

10.县商科工信局:负责支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基础建设;督促各通信运营企业按要求对老旧小区通信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实现共建共享。

11.高村镇及社区:负责协调老旧小区改造违建拆除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动员和开展老旧小区改造中群众工作;宣传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工作;协调配合项目组织施工;协调处理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

12.供电、供水、天然气、电信、移动、联通、有线电视、邮政等单位:负责支持和配合做好涉改小区的电、水、气、通信、邮政设施(快递投递)等改造工作。

四、资金来源

通过整合部门补助资金、居民合理出资、市场融资等多种方式,实现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原则上,基础类改造,坚持应改尽改,政府予以重点支持;完善类改造,坚持能改则改,政府适当给予支持;提升类改造,以市场化运作为主,政府重点在资源统筹使用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1.整合部门补助资金。统筹住建、公安、民政等部门牵头负责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雨污分流、加装电梯、垃圾分类、智慧安防、室外活动场地以及抚幼、养老、健身设施等专项工程,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统筹推进,做到规划、审批、设计、施工、交付五同步。电力、通信、供水、供气等单位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计划,合理安排各自项目建设年度计划,同步实施管线改建工程、做好施工衔接,避免各自为政、反复开挖。

2.居民合理出资。建立居民对不同改造内容,按不同比例承担出资责任的规则;探索动员、引导居民按规定出资参与改造的有效工作方法;明确居民出资参与改造,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个人提取公积金、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多种方式进行。

3.引导管线专营企业出资参与改造。政府通过明确相关设施设备产权关系,支持管线单位或国有专营企业对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通信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

4.探索以政府债券方式融资。一是探索通过调整优化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出结构,调剂部分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二是探索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筹措改造资金,要合理编制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因地制宜拓展偿债资金来源。

5.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采取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专业机构、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抚幼、家政、保洁、便利店、文体等服务设施的改造建设和运营。在改造中,对建设停车库(场)、加装电梯等有现金流的改造项目,鼓励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共同推进改造工作。要明确改造任务,细化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资金保障。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将老旧小区改造列入大事清单,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和专项债券。优先保障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研究制定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改造的支持政策。

(三)强化监督考核。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强化资金绩效考核管理,加强资金审计监管和信息公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做好宣传引导。加大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提高社会公众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认识,引导居民转变观念,形成社会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附:麻阳苗族自治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麻阳苗族自治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郑远遨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    县政府办副主任

   县住建局局长

员:熊继江    县住建局副局长

张灵勇    县文旅广体局副局长

田定华    县商科工信局副局长

   县发改局副局长

江国忠    县财政局副局长

胡立军    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张建雄    县卫健局副局长

周铁群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杨正伟    县自然资源局工会主席

   高村镇党委委员

供电、供水、供气、电信、移动、联通、有线电视、邮政等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住建局,由圣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熊继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