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对龙宇凤培训学校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现场评估,符合设置标准,具备相应办学条件,拟同意该校变更地址申请,现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举办者/法人:龙爱群17574508675;校址: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学苑路11号;机构性质:非营利性;

注册资金:20万元;办学层次: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

二、公示期:

5个工作日(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7日)。

公示期内如对龙宇凤培训学校变更地址有异议,请用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向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或县教育局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745-5883702、5883700。

麻阳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