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对红旗幼儿园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评估,符合相关规定,拟同意该园的变更申请,现予以公示:

一、举办者:

原法人/举办者:龚丽芬

拟任法人:田连刚,联系电话:16670457546

二、办学地址:

麻阳苗族自治县城西(新汽车站对面)。

三、办学层次:

学前教育(招收3-6岁幼儿)。

四、公示期:

5个工作日(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20日)。

公示期内如对红旗幼儿园变更法人有异议,请用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向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或县教育局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745-5883702、5883700。


麻阳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