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对育龙幼儿园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评估,符合相关规定,拟同意育龙幼儿园变更办学地址,现予以公示:

一、举办者:

举办者:周安安、罗连英、蒋凤姣

法人:周安安,联系电话:15096209623

二、办学地址:

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学府雅苑5栋变更为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学府雅苑3栋1、3层。

三、办学层次:

学前教育(招收3-6岁幼儿)。

四、公示期:

5个工作日(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10日)。

公示期内如对育龙幼儿园变更办学地址有异议,请用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向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或县教育局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745-5883702、5883700。

麻阳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