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科技厅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湘环发〔2020〕27号)要求,现将《麻阳产业开发区2021年度园区环境监测报告》(具体报告见附件)予以公示。

麻阳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