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民字〔2021〕13号

关于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老区发展方向)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

通  知


各乡(镇)民政办: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改善革命老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老区振兴,持续改善基本公共服务。经研究,现将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老区发展方向)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情况通知你们。(附 麻阳苗族自治县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老区发展方向)项目明细计划表)。请你们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通知》(湘财预〔2021〕29号)的要求落实资金到项目单位,确保专款专用,不能擅自变更项目,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套取资金。

附件:麻阳苗族自治县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老区发展方向)项目明细计划表

麻阳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