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安全为先。近日,麻阳公安局富州派出所成功处理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依法严惩违法行为人,收缴涉案烟花爆竹,从源头上消除了一起重大公共安全隐患。

1月17日22时许,富州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县交警大队线索,获悉一名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人员被查获。经查,违法行为人张某海在未取得公安机关许可及危险物品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一辆银色SUV,非法运载52卷圆形爆竹、65箱方形烟花,从怀化西收费站驶入高速公路,行至岩门收费站下高速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

经进一步核查,张某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违法。目前,麻阳公安机关已对张某海依法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收缴其非法运输的117件烟花爆竹。

警方提醒,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其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均需获得相关部门的严格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上述活动,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更如同携带“移动定时炸弹”,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恶性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针对此类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一经查获,必将依法从严惩处。在此,警方呼吁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勿以身试法,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线索,共同守护岁末年初社会大局平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