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2019年起由税务部门征收
方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企业将难以规避应缴费用
部分公司以往通过少报职工缴费基数,少报职工人数等规避社保费用的缴纳。在税务征收社保费用后,公司必须按照员工的实际收入流水进行征缴。
社保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基数是按上年1-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进行确定(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我们的收入如何变化
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以后,你和单位得按照实际工资交社保。这样一来,虽然你和企业当期缴纳的社保费会变多,拿到手的工资会变少,但长远来看是非常划算的。
职工养老金将大幅提升
目前职工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计发月数;
解释:从以上公式可以看出,无论是基础养老金还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本人实际工资缴纳的最终领取的养老金会比按最低缴费基数的金额可能相差数倍。
意义
社会保险基数是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计算依据。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后,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职工社会保险基数越高,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医疗费用就越多,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而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将直接降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水平